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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资总额: 包括投资者认缴的投资额,厂房和其它建筑设施,设备及其它物料,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地土使用权。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的,必须出具所有权、使用权、处理权及作价价值的有效法律文件和说明。?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以等于投资总额,也可以小于投资总额,具体规定如下:

总投资额(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300万

不得低于70%

300万以上-420万

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420万以上-1000万

不得低于50%

1000万以上-1250万

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1250万以上-3000万

不得低于40%

3000万以上-3600万

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3600万以上

不得低于1/3

 3、出资期限:合资、合作企业必须在合同、章程中(独资企业在章程中)明确出资期限。合同、章程规定一次缴清的,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同、章程规定分期缴付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方认缴出资额的15%,并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其余出资须按合同、章程规定分期缴清,具体规定如下:

注册资本(美元)

分期出资总期限

备 注

50万及其以下

一年内缴清

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50万以上-100万(含100万)

一年半内缴清

100万以上-300万(含300万)

二年内缴清

300万以上-1000万
(含1000万)

三年内缴清

1000万以上

由审批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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