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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思茅市委组织部思茅市人事局200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2006年云南省各州(市)、县(区)暨部分省级直属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通[2006]2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思茅市市、县(区)、乡(镇)级机关及部分省属直管单位,将于2006年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459人。现将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录用计划
(一)市直党政群部门计划录用13人
市环保局2人;市审计局1人;市经合办和便民中心1人;市广电局1人;市发改委1人;市人事局2人;市劳动局1人;市商务局1人;市国土局2人;市经济研究室1人。
(二)各县(区)党政群部门计划录用174人
景东县19人;镇沅县19人;景谷县6人;墨江县24人;普洱县22人;江城县24人;澜沧县28人;孟连县13人;西盟县7人;翠云区12人。
(三)公安系统计划录用228人
市公安局30人;景东县14人;镇沅县10人;景谷县8人;墨江县15人;普洱县5人;江城县7人;澜沧县57人;孟连县39人;西盟县8人;翠云区15人;交警系统20人。
(四)森林公安系统计划录用15人
市森林公安局1人;墨江县1人;江城县2人;澜沧县5人;西盟县4人;翠云区2人。
(五)司法系统计划录用19人
景东县2人;镇沅县2人;普洱县4人;江城县1人;澜沧县3人;孟连县1人;西盟县3人;翠云区3人。
(六)省级直属单位思茅市工商系统计划录用10人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及2004年、2005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
2、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至1988年7月1日期间出生)。录用人民警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经省人事厅和省公安厅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
6、除部分注明需中专毕业生的岗位外,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县(区)、乡(镇)招考本科学历以上职位(含本科)在全市范围内放开,招考大专以下(含大专)学历职位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不受户口限制(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除外)。
8、公安、森林公安、司法三系统的招考,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文件、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1999]33号文件、中共思茅地委[1999]21号文件、思组发[2000]4号文件、云南省人事厅、公安厅云人[2003]18号文件通知精神,2006年三系统的招考由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打破户口、生源地、地域界限统一招考(有注明的除外);省属直管单位,工商系统由市里统一报名招考。
9、身体健康。
10、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云南省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报考职位查询
2006年市、县(区)、乡(镇)及部分省属直管单位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6年思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该《简章》可通过中国茶城在线网站(www.chacheng.cn)查询和思茅红旗会堂(正面大堂)宣传栏查阅。各县(区)考生可在各县(区)组织人事宣传栏查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6年7月25日-27日(三天)。
  2、报名地点:思茅市直单位和省属直管单位在思茅市财经学校,各县(区)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公安、森林公安、司法三系统的招考在市直报名点,可报市直和各县(区)职位,各县(区)报名点只能报本县(区)职位。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才能报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原件和《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2004年、2005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持毕业证原件和《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未就业证明);报考社招职位的人员需持毕业证原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户口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各用人单位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章同意后,分别送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现场设立的资格复审点复审,复审合格者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才能开考,不足比例的岗位须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备案才能开考。录用人民警察的岗位,报考人员和报考岗位特指公安院校毕业生和公安岗位招考老挝语、越南语、缅甸语、法医,市经济研究室招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根据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云人[2002]41号、云南省人事厅云人[2001]34号文件规定,报名笔试比例、面试比例不足时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在后续的笔试、面试成绩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06年8月26日、27日。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考录程序
考录实行分步淘汰制,具体步骤如下:
1、笔试。
2、确定面试人员及储备人员。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首先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只能参加该场面试,若建立储备人员库存,则该考生不再享有储备人员资格。)
(2)确定储备人员。首轮面试落选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储备期至下一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储备期内若需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征求考生意见后,从储备人员中按岗位要求的条件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推荐给该岗位进行面试。
(3)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足2:1的岗位,不能进行面试,可从报考其他岗位且专业相近的首轮面试落选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调剂报考者至该岗位进入面试。
3、面试。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主考官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4、考核。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考名额数进行等额考核。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即使是该职位的第一名也不能列为考核对象,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顺延递补。
5、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面向全社会第二次征求意见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
6、公示。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面试地点、网站或当地媒体公示,公示期为10天。
7、录用。市、县(区)、乡(镇)录用材料党群部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政府部门的报市人事局审批。省属直管单位录用材料报主管厅局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

六、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以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志愿者报名时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和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纪律
1、通知时效。整个考录工作期间,在市和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2、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凡在报名、考试及面试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整个考录过程,要严肃考风考纪,必须请纪检、人大、政协或新闻媒体部门参与监督,笔试时需按有关规定请保密部门参加。凡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出现工作人员舞弊的,视其行为轻重,分别给予调离考录工作岗位、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惩处。
4、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2123723。

八、其他事项
1、由于《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这两门考试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潜能,市面上相应的辅导材料甚多,同时按国家人事部不指定辅导教材的相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不指定考试教材。
2、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对各县(区)考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中共思茅市委组织部           思茅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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