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显示:

关于二00六年德宏州、县(市)、乡(镇)党政机关暨部分省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政府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有关单位、州工商局、芒市机场公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云人通〔2006〕22号文件《2006年云南省各州、县(市)、乡(镇)党政机关暨部分省属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06年德宏州、县(市)、乡(镇)党政机关暨部分省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招考对象:本次考试为针对岗位的选拔考试,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岗位所需的社会其他人员。
  2、招考条件: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⑵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至1988年7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劳教、森林公安的,按招考计划表内其他条件要求报名。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⑸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⑹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在我州的西部服务志愿者可放宽到往届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必须是德宏籍生源,且户口在德宏落户三年以上(即2003年7月1日以后),交流干部子女除外;⑻身体健康;⑼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云南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6年7月29、30、31日,三天。
  2、报名地点:报考州直、省属单位和26个统招统分五种主体少数民族(傣、景颇、傈僳、德昂、阿昌)岗位的在州人事局报名;报考县(市)岗位的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3、报名要求:(1)报名时,应、往届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校出具的证明不得报考),在职在岗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录条件的岗位报考,不能多报或重报;(3)每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应大于3:1才能开考,不足比例的岗位报请省人事厅批准后才能开考,不能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两周内到报名点凭收费单据退回报名费
  4、报名情况上报时间: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报名情况(附按岗位花名册1份及电子文档一份),务必于2006年8月5日前报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5、领取准考证时间:各县(市)人事局于2006年8月23日到州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州直机关的人员务必于2006年8月23、24、25日到州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6、报名费:报名费按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通知收费标准收取,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制作准考证、租用考场、监考、试卷接送等项开支。

  三、笔试有关问题
  全州公务员录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申论》(满分100分)。报考警察岗位的人员加考《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06年8月26、27日两天。具体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便于监考人员核实身份,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本次考试的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5、确定面试人员。
  6、根据云青联〔2004〕8号文件精神,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服务西部志愿者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并填写《西部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由州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于笔试前在网络上公示这部分加分人员名单。当地五种主体民族是否加照顾分,待请示后再定。
  7、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每一报考岗位,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无人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岗位就不再招录。
  8、笔试初选时,用人单位限制民族条件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同等条件下当地五种主体民族(排列为德昂、阿昌、傈僳、景颇、傣)优先。
  9、本次公务员考录,不再划人才储备线,也不进行补录工作。

  四、面试有关问题
  1、根据《云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的规定进行面试,面试的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不加照顾分。面试主考官必须由获得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其他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初级以上面试资格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面试的组织实行考官统一调配、临时抽签决定考官分组,以保证面试组织的公正性。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报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进入面试人员与报考计划数1:1比例的岗位,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岗位的面试最低分为70分以上才能进入后续的考核、体检阶段。为保证录用人员的素质,在有两人以上参加一个岗位的面试时,面试成绩最低分为60分以上才能合格,低于此合格分数线的,即使第一名也不予录用。
  4、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录用考核和体检。面试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录用考核和体检。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工作
  1、考核工作由人事及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考核要注意根据拟录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把握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严把政治素质关。
  2、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体检前由州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确定县以上体检指定医院,并与医院签订协议书,医院按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给出是否合乎公务员录用标准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拟录用为人民警察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
  3、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网络和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六、录用审批程序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统一审批;省属单位将录用材料报省主管局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
  七、纪律
  1、报名阶段。州直和各县(市)要设立一个专门受理群众投诉的临时机构,该机构由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室)直接管辖,纠正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一些不合理规定,对违反《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的行为,应及时予以更正。
  2、考录期间,组织、人事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通知,不按时参加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3、严肃考录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4、考录过程,拟邀请人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笔试试卷按有关规定商请保密部门参加。
  今年招录公务员,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涉及范围广,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县(市)部门务必予以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适时沟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招录公务员各项工作,提高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做到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确保2006年招录公务员工作顺利进行。

  附:德宏州2006年州、县(市)、乡(镇)暨部分省属单位招考计划表

  特此通知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事局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