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8号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同时出台了8个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工作文件,全面规范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今后昆明市还将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者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可达十万元以上。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出台的8个食品安全工作文件包括:《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昆明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昆明市食品行业、企业行为规范》、《昆明市食品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昆明市市场秩序与公平交易规范》、《昆明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基本框架》以及《昆明市市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规范》。
通过健全相应规范,对昆明市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市场信息与食品安全的信息征集、处理、发布和披露制度,强化投诉、举报与处罚、奖励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昆明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长期设立一百万元的奖励基金,对举报者的最高奖励金可达十万元以上。
据了解,《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从明年元月1号起正式施行。其他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目前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已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