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信社大胆创新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
华宁县华溪村4社村民王家洪今年5月从信用社贷了2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用于自家柑桔园的抽水站、水池及喷灌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果园的灌溉设施,预计17000株柑桔今年可实现收入15万元。由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推出的林权抵押贷款信贷业务,把林农手里的“死资产”变为“活资金”,拓宽了林业产业发展融资渠道,为农户增收注入了新活力。
长期以来,农民的土地、房屋和生产资料都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贷款抵押物,传统的小额信贷也已经无法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我省农村信用社因时而变、因势而变、因需而变,积极创新信贷服务产品,适时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破解了农民贷款“抵押难”的问题,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林权证》所载明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向农民发放的贷款。贷款可用于林木种植、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林业生产流通中,也可用于种养业、农产品加工销售、建房、助学等方面。农户小额林权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在30万元(含)以内,贷款期限根据用途、林业生产周期、林地类型、林地使用期限等情况确定,最长5年,利率在现行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优惠。其程序是,由林农向信用社提出申请,信贷员进行贷款调查并写出贷款调查报告,林业资产评估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林权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信用社进行贷款审查后确定贷款额度,借贷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放款。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农村信用社18个县级联社,共计在8个州市开办了262笔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业务,贷款余额为11349.3万元,拓宽了林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呈现了农信社、林农、林企“双赢”和“多赢”局面。至5月末,全省新增营造林面积610万亩,同比增加206万亩,增幅达50%。
记者 成淇平 通讯员 马红(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