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落实空间开发战略布局的核心。要改变从本辖区出发扩大行政中心布局框架、层层推进的城镇化模式,全面贯彻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方针,在全省空间开发战略布局框架内,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依据,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功能互补的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循序渐进、节约土地、布局合理的城镇化道路。到2010年,力争城镇化水平达到35%左右,“城中村”问题基本解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25%。
“十一五”期间,要以发展现代新昆明、其它大中城市和特色城镇为重点,加快完善城市体系。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力争到2020年,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尽快把大理、蒙自、曲靖和玉溪发展为大城市;抓紧昭通、楚雄、保山、临沧、文山等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及其它资源环境、产业、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节点城市建设,尽快发展成为中等城市;着力把丽江、香格里拉、景洪、思茅、潞西、六库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重点城市;加快县城建设,以城镇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特色,找准定位,加快发展一批特色小城镇。
着眼今后20到30年的城市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发展潜力大的区域着力发展城市群,大力吸纳人口。到2020年,形成各城市群的基本构架和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市体系:滇中城市群,包括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四城市及周边相关市(县);红河(个开蒙)城市群,包括个旧、开远、蒙自、弥勒、建水、文山、砚山等市(县);思普景城市群,包括思茅市的思茅、景谷、普洱和西双版纳州的景洪、勐海等市(县);大理城市群,包括大理、祥云、弥渡、宾川等市(县);保腾潞瑞城市群,包括保山、腾冲、潞西、瑞丽等市(县)。
“十一五”期间,滇中城市群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加快解决结构性问题,为形成各城市优势互补、各展所长的发展极奠定基础。抓紧实施掌鸠河、清水海等调水工程,加快推进“滇中调水”,解决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同时,加强水污染治理,提高耗水产业准入标准,大力推进节水型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强各城市间空间联系,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城市间快速交通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昆明与周边城市的连接区—安宁工业经济区、昆明新机场空港经济区、马金铺(澄江)服务经济区和宜良卫星城,并沿昆明至曲靖公路、安宁至楚雄公路加大生产力布局力度;加快昆明、玉溪一体化发展进程;抓紧实施曲靖、楚雄城市发展规划,扩大城市规模。高度重视四个城市的产业层次和结构趋同倾向较重的问题,昆明要主动调整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大力提升产业层次,全面发展面向全省和东南亚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曲靖、玉溪、楚雄要承接昆明的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特色产业,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循环,提高辐射滇东、滇南、滇西三个片区的能力。
红河(个开蒙)、大理、思普景、保腾潞瑞等要按照城市群发展的战略取向,在实施当前规划的同时,注重改善资源环境条件和加快对内对外开放,统筹周边有条件的市县,做好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在城市群总体规划指导下,加强基础设施,特别是快速交通设施建设;培育和聚集一批以市场为纽带、技术联系紧密、资源统筹的城市产业群体;实行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吸纳人口。 集约发展特色中小城镇。充分认识中小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低、基础设施成本高、服务业发展空间小、难以聚集人口和经济等不利因素,根据历史文化、资源区位条件,找准发展定位,实行分类指导、集约发展的方针。充分挖掘丰富的历史和民族文化资源,加快发展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城镇。沿交通线和交通节点,发展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和城市群服务的次中心、工业城镇、物流和销售中心等。沿边境地区,要大力实施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以口岸建设为依托,发展相关服务业,建设为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服务的中小城镇。
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切实做好城镇人口统计工作,为各级政府规划和指导城镇化提供依据。城市规模和布局要与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公共服务水平相适应。缺水城市要适度控制城市规模,严禁建设高耗水产业和景观。城市道路和供排水、能源、环保、电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破除部门分割,在统一规划基础上协同建设,减少盲目填挖和拆建。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区要把快速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发展的优先领域,超前规划,适时建设。适应城市家用轿车普及,同步规划建设道路和停车场。采取有力措施,缓解昆明等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城市居民特别是农村进城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加强防洪、防震、消防等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危旧住房改造,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保护民族和文化遗产。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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