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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和保护水资源,提高防洪抗旱能力。统筹考虑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对水资源的需求,着力解决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基本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水利保障体系。到2010年,新增蓄水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万平方公里,基本保障城镇和工业发展需水,保证城乡生活用水。21座重要城市防洪体系基本完善,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1. 水源工程。加快推进以“润滇工程”为重点的水源工程建设,确保麻栗坝大型水库和“十五”期间已经开工的20座中型水库竣工;全面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71件中型和125件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争取新开工建设青山嘴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

    2. 滇中调水工程。认真做好滇中调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在国家支持下,力争“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以城镇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与生态环境用水,充分考虑各区域用水的重要性及迫切性、缺水性质和工程建设难度等因素,分步推进项目建设。一期工程以解决滇中发展极缺水问题为主;二期工程向红河州及沿线4个农业缺水区供水。

水利

    3. 重点江河湖泊和主要城市防洪工程。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及国际界河治理工程建设;在做好城市防洪规划的基础上,结合重点城市、经济区的防洪工程建设,重点治理保护城镇的中小河流;分期分批完成昆明、玉溪、曲靖、楚雄、景洪、蒙自等18座重点城市的骨干防洪工程建设;结合水源工程建设,修建城市和大坝子的骨干控制性水库。

专栏10 水利建设

水源工程

        新开工楚雄青山嘴、迪庆小中甸、永德大雪山、开远大庄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

        推进马龙车马壁、罗平阿岗等一批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

        加快推进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大中型水库建设。

重点江河湖泊和主要城市防洪工程

        南盘江沾曲陆宜段、怒江六库段堤防和河道治理工程。

        大盈江、瑞丽江、南汀河、澜沧江景洪城区段等在建的国际界河治理工程。

        杞麓湖、星云湖、抚仙湖、异龙湖等高原湖泊防洪治理工程。

        保护孟连、打洛等国家级口岸的9条国际界河治理项目。

    4. 水源地保护。完成全省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以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和下游地区水环境安全为目标,在重要饮用水源地实施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条例,限制经济开发活动并给予合理补偿。采取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保证水源地水功能区的水质要求;实施水资源调配工程,调节河湖水量分配,增加水环境容量和纳污能力。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控制地下水超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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