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在总结“十五”期间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全面分析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和质量技术监督自身发展规律,以及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对质监工作的新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十一五”全面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是今后五年指导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为促进云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云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而奋斗的行动纲领。
一、“十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促进云南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带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广大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依法行政,为云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十五”期间,云南省的 6家企业的8个产品获“中国名牌”称号,“云南名牌”产品总数达到131个,26家企业的30个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完成了8770个工业企业的质量状况普查和建立质量档案工作。重视总结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法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全省共有1349个产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积极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全省各类企业共取得现行有效的认证证书1633份。388个产品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全省15个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65个实验室通过审查认可(验收),接收了45个汽车安全检测站监督管理职能。开始启动设备工程监理。
计量监督管理得到强化。重视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基本建立了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企业加强了计量基础工作。“十五”期间,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73项,65家企业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16个单位获得国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
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制定发布农业类地方标准318项,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向农业实用技术的转化。加强了工业标准化工作,近200个企业的669个产品采用了国际标准。积极开拓服务标准化工作,我省标准服务信息体系已经初步健全。积极开展引进技术、重大技术改造等工作中的标准化审查工作,重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标准信息传递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建立四级联网的组织机构代码网络系统,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取得长足发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新发展。认真开展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基本摸清了在用特种设备的数量、分布、安全状况。持续开展起重机械、“土锅炉”等专项整治,保证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营运。进一步划清了职责范围,明确职能,理顺了关系。节日期间均未发生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各类事故保持了稳中有降的平稳态势,切实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步规范。构建全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推行了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切实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十五”期间全省质监系统共投入资金1900多万元用于技术机构的建设,提升食品检测能力。建立评审专家库,初步实现了管审分离。实施了15类、启动了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我省食品生产企业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行政执法力度加大。以食品、农资、建材为重点,深入开展了打假执法工作。全面推行了辖区打假责任制,各级都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打假责任状。“十五”期间,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共抽查了29490家生产经销企业的46483个批次的产品,合格31780个批次,平均合格率为68.39%;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同时,出动执法人员33.71万人次,查处违法案件52885件,市场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我省产品质量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
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府做好制、修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发布,建立健全了适应垂直管理体制要求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十五”期间,没有因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复议案件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计划财务科技工作稳步实施。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强了各类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管。集中财力,分期、分批解决基层办公用房和交通、通讯装备较差的问题,81%的行政单位正在解决或已经解决了办公用房,完成投资1.8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重视技术机构的建设,全省质监系统固定资产从上划时的7000多万元增加到3.8亿元。
信息网络建设发展迅速。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省局机关加大投入,为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起到了示范和拉动作用,也为全社会进一步了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目前,省局正参与省电子政务二期工程建设。
队伍素质有新的提升。重视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严肃认真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凝聚力明显增强。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社会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取得好名次。加大在职人员培训的力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干部职工总数的43%,质量技术监督队伍的知识结构明显改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云南质量技术监督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一些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宏观研究、大局把握不够,领导水平、思想作风和政策观念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创新意识、把握大局的能力和决策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基层建设比较薄弱。队伍建设有一定差距,一线执法人员执法力度和水平需要提高,硬件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够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人才、科技力量严重不足。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技术机构人才队伍发展不平衡,检测装备有的还比较落后。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有效发挥作用和自身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既有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尚不完善和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经济发展和质量全面振兴,给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内的保护措施陆续到期,提升我省产品国内外竞争力已迫在眉睫;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通行准则的市场监督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行政执法和检测机构建设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压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迅猛发展,使人才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更加紧迫;质量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给建立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对此,各级质监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
二、“十一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质量、深入打假、保障安全、强化技术基础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科技兴检、人才强检、强化质检检测能力为手段,提高能力建设,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质量技术监督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努力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作用,不断开创我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保两个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推进三大战略(以质取胜战略、科技兴检战略、人才强检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大体系(标准体系、计量体系、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与事故预防监管控制体系),使云南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发展目标
根据云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条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发展目标是:
1.加强质量工作宏观管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推进“以质取胜”战略,50%以上的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经营模式。积极争取设立“省长质量奖”,对在质量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重视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十一五”末,评价认定出260个云南名牌产品,争创16个中国名牌。加大质量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力度,使规模以上企业的相关质量管理人员取得质量注册工程师资格。力争我省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等标准认证的企业数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在完善质量档案工作基础上,初步进行质量诚信体系框架建设。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力争10%的县(市、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在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设备工程监理制度。
2.突出重点,努力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标准化体系。大力推行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完成100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推广工作。把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全省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在努力完成国家、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布局建设100个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监管体系。培育50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培育一支1000人以上具备专业技术和标准化知识的标准化推广队伍,建立农业标准化信息平台。高新技术、商贸、旅游、服务业标准化,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有新进展。
3.建立与国家测量体系相一致的计量体系,提高云南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省计量院要新建9个检测/校准重点实验室(中心),拥有各类计量标准150项以上,各州(市)局要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计量检定项目。要进一步促进计量校准机制的建设,建立退出机制,面向东南亚,拓展计量校准业务。力争计量技术服务工作在我省的桥梁、公路、大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上有新的突破。全省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
4.构建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评估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坚持和完善特种设备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安全监察法规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机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指标基本实现100%,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力争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达到国内最好水平的工作目标。
5.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形势有明显好转。以全面提升食品企业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根本,以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为方向,以严格执行食品标准和完善检测能力为手段,强化基础工作与严格准入制度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严厉打击相补充,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大幅度减少,云南特色食品的质量水平显著提高。
6.落实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形成从“源头”打假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势头。以食品、农资、建材以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3C认证产品等作为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努力实现抽查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认真研究,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快我省免检工作步伐,争取全省有50个企业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全面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水平。建立起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的合格评定、认证认可执法体系。主要消费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标准。
7.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地方法规、规章。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地方性技术法规体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8.着眼新的形势,全面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建设。完成昆明呈贡新区综合检测科研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国家热带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天然橡胶产品国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争取成立翡翠、普洱茶、太阳能、有色金属和磷产品国家质量检测检验中心。进一步完善法定和授权技术机构的监管制度,促进技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技术机构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进程,进一步提高我省州(市)级技术机构的检测水平,力争在5年内达到国内先进检测水平;努力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的整体水平,全省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总数达30个,建设一批运作和管理方式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实验室。争取在工业比较发达的州(市)级质检机构初步建立起P2级微生物实验室;在食品工业较发达的县(市、区)局中建立起理化实验室。
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增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快速发展的能力。采取多方筹集资金等办法,使全系统办公用房全部得到解决;基本建设负债率降低50%;全省固定资产达到5.5亿;进一步解决好县级局的执法用车、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问题,为县级局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10.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形成先进快捷的信息网络系统。完成云南质监“金质工程”(一、二期)建设,建成全省质监软硬件平台和网络平台、质检业务数据库群、质检业务监督管理系统、质检行政许可申报审批系统和质检信息服务系统(一网一库三系统),基本形成先进快捷的质监信息网络系统。
11.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和谐质监”。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州、市局班子结构;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下大力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力争使技术机构专业人员达到总人数的85%以上;中级技术人员达到总人数的50%以上,高级技术人员达到总人数的20%以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系统90%的行政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力争全系统创建成云南省文明行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三、“十一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强质量宏观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围绕从宏观上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微观上为企业做好服务,根据不同产业和企业的特点,帮助和指导企业推行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国家标准。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不断探索、研究、总结和推广符合我省实际的质量管理新经验、新方法。指导大中型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质量责任等一系列管理机制,使全省主要产业、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质量素质、质量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有条件的优秀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经营模式。
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继续做好产品免检工作。鼓励企业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中国名牌和世界名牌产品。提倡对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扶持、奖励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云南名牌产品”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总体推进机制,培育、促进我省形成更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产品。立足资源优势,采取措施,培育名牌农产品,以提高市场占有率、竞争力。继续做好国家免检产品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扶优扶强的力度,帮助我省优秀企业提高质量,争创国家免检产品。
进一步完善企业产品质量档案内容,逐步建立质量指标体系。提出地区、行业企业质量水平评价的指导性意见。将年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的企业和纳入工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定期向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和上级局报送质量分析报告。加快建立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大力实施市场主体的质量信用监督和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实行分类监管。对质量失信企业,实行“不良记录”制度,对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以及产品存在致命缺陷的企业,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推动质量注册工程师考试制度。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促使其具有高、中级质量注册工程师人数达到相应的数量,规模以上企业的产品设计开发、检验等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达到持证上岗。
建立起完善的生产许可证行政管理体系,对企业从申请到发证后监督的每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积极推行认证认可制度。促进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使更多的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继续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强对认证市场的整顿和监督,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认证市场环境。
加强对重大工程设备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行设备工程监理制度,规范工程设备监理活动,保证设备工程质量和安全。
积极开展质量兴市试点。围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在试点的基础上,把质量兴市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来抓,将质量兴市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强化标准化工作,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农业、能源、制造装备业、商贸、旅游等服务行业做好标准化工作,为全面提升我省产业、企业和产品质量竞争力服务。根据建设新型工业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采用国际标准新领域,推动标准市场化和标准国际化。
积极稳妥地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培训宣传,继续做好普洱茶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积极挖掘全省各地的具有地域性特点的产品,积极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对已经通过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强标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严格做好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等重要企业产品标准的审查备案工作。加快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注重标准信息的跟踪、研究和转化,及时掌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最新动态,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建立和完善WTO/TBT通报咨询服务体系。及时收集和整理WTO总部通报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标签标志制度的相关信息和文件草案;及时跟踪、分析和研究WTO/TBT相关信息;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提供WTO/TBT通报预警信息。建立我省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应对体系。
加强对基层标准化人员的培训的力度。提升处理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标准化专业技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重视WTO/TBT人才的培养,培养既通晓WTO相关规则、熟悉国外技术壁垒措施,又掌握国内和我省实际情况的专业人才不少于50人,为应对WTO“后过渡期”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加快采标进程,促进与国际接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建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数据库,为企业采标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与农业等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持续发展的农业标准体系。
(三)强化计量法制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加大计量监管力度
强化法制计量,保证全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进一步强化计量法制管理,扩展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全面实施计量放心工程、计量安全工程、计量服务工程及能源、资源计量工程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加大计量监管力度,提高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强化计量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县(市、区)强检计量器具工作,加强计量法定机构建设,增强计量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计量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计量人员业务技能;进一步完善计量认证工作程序,加强计量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
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加强对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计量监管,在有效性上下功夫。引导企业加强计量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指导中小型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要求,对其他基础薄弱的中小型企业帮助其加强计量基础工作。
围绕我省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应用计量技术和管理资源,积极推行最新的国际计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做好资源节约工作,完成省政府制定的资源节约计划。要加强能源计量和农业计量工作。要从监管政策和计量技术上,扶持计量器具产业的发展,使计量器具制造产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计量器具产品创名牌。
(四)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快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工作步伐。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工作责任。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规范和监管为重点,严格按照省政府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有效。
大力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业。用2年多时间,使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做好大米等5类食品的换发证工作;进一步加快肉制品10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稳步推进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强化标准的实施,推动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保证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合法、有效,实现食品原料、加工过程、标识标签、包装储运等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严格强制检验,强化企业责任,确保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合格。
完善食品安全分析评估,建立风险预警快速反应制度。聘请省内有关食品、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强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潜在问题的研究。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明确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预警、控制以及新闻宣传等快速反应程序、职责和监管措施,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完善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两个网络、三个体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状况评价体系、安全监察法规体系),落实三方责任(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技术检验机构的技术把关责任、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管责任),推动四项改革创新(加快安全监察工作方式的创新、加快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方式的改革;加强检验机构的改革创新;积极运用电子政务,实现工作方式的转变和创新)。
突出工作重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到位上有新的进展。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强化特种设备使用现场的监督检查,消除盲区盲点。对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责令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设备,要坚决予以停用拆除。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和电站锅炉、大型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储运设备、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建设工地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实行省级督察、州市监察、县级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开展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监察到位,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并督促企业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建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动态反映市场商品和企业产品的质量状况,以及检验机构检验能力的信息。并在全省各行业内建成产商品质量预警和紧急处理系统,为政府加强宏观质量监督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
实行重要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将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国家产业政策有严格要求的产品作为监督抽查重点,突出食品、农资、建材等3大类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的跟踪检查,增加抽查频次,加大后处理力度。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批次达到10000个批次以上。加强对重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管理监督力度,加大对食品、重要工业品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企业,坚持关停并转,坚决杜绝无证生产。
全面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争取地方政府对打假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坚决杜绝辖区内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建立打假治劣联动机制。紧紧围绕假冒伪劣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采取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信息共享等方式,组织打假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努力实现地区、部门、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名牌企业联手,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把落实区域打假责任制工作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对假冒伪劣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把打假治劣保名牌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继续查处大案要案,防止发生影响较大、危害较广的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依法惩处一批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对制假售假的源头和窝点,从重打击,坚决取缔。坚持打击与治理整顿相结合,对假冒伪劣产品形成综合治理态势,保证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运行。
(七)着力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制订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紧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案件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加强行政许可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程序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使行政许可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做好立法的基础性工作。
(八)着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加强技术机构建设,构筑和完善检测技术支持体系
适应云南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在加强技术人才储备的同时,以昆明呈贡新城物流区建设为依托,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完成集食品、农资、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产品质量检验以及纤维检验、珠宝玉石饰品检测等技术机构为一体的技术一流、设备一流的综合性质监检测科研基地建设,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技术推进器的作用。
加强对依法设立、依法授权的技术机构的管理,保证数据的科学、公正、准确;推动技术机构的优化组合,促进技术机构的良性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快与国际先进管理模式接轨的步伐,按照国际标准ISO/IEC 17025《检验和校准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加强技术基础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检测服务和检测指标分析能力。积极开拓服务领域,提高创收能力,每年递增幅度不低于当年全省GDP的增幅。加强科学研究,促进检测技术进步和创新,力争一些关键性技术上有所突破。
----计量技术机构。以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核心,以州(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基础,培育和建立一个开放的、社会化的、计量资源利用合理的校准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的量传组织体系,保证量值传递体系的正常运行。完成全省计量协作网的建立。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要健全法制计量标准,为计量执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健全、建立检测校准体系,通过校准实验室国家认可,建成对外开放实验室。各州(市)级计量技术机构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形成特色项目,实现互补。
----质量检验机构。加强质检机构与国内外机构的合作交流,整合检测资源,形成布局合理的全省质检技术机构网络体系。尽快完成国家热带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天然橡胶产品国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建立一批快速、便捷的产品质量检测项目,为现场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手段。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要进一步强化食品检测技术优势,在农副产品和食品安全检测方面,完成3项以上具有国内水平的科研项目,“软、硬”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他检测领域提升到国内较先进水平。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建材产品的检验能力,成为全省建材产品科研和质量检验的权威机构。各州(市)法定质检技术机构根据当地产业特点建立和提升2-3项达到省级水平的检验项目,承担省级检验任务。
----标准化研究机构。积极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推广工作,提高组织机构代码数据质量,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数据信息的深层次应用;全面实施“中国条码推进工程计划纲要”,拓展EAN•UCC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应用领域;不断强化 “云南省标准化服务信息网”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国家标准发行网络服务系统。建立和完善我省外贸出口企业及出口产品的相关信息数据库,加快云南省WTO/TBT预警机制的建立。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中心要重点建立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与国际国内特种设备检测技术手段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检验实验室,增强科研、检测和实验室的自主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
----纤维检验机构。积极参与全国统一部署的棉花公检工作;通过技术改造,积极开拓新的检验项目,提高传统检测项目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强化棉花专项打假工作,着力建设纤维产品和絮用纤维制品的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纤维质量和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珠宝玉石饰品检测机构。整合珠宝玉石饰品检测市场,规范珠宝检测工作,强化服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标准技术研究,为翡翠国家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的建立做好必要的准备,进一步促进我省珠宝产业健康发展。
完善学协会等中介服务体系。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做好培育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使之能够做到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按照市场规则运行。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使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有关法规,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中介服务活动。
(九)着力现代网络技术运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质监工作效能
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网”,建成连接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质监部门的政务、业务信息网络及接入单位的办公网络,实现三级质监部门共163个单位的接入,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与国家“金质网”联网。统一规划,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以法人代码数据库、质量档案数据库、特种设备普查数据库、食品生产企业普查数据库、监督抽查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群,基本实现全系统内的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推广应用国家质检总局开发的8大应用系统,完成急需的质监业务系统的开发,对关乎国计民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实行电子监管;建成完善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12365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传递、交换、处理的电子化,在系统内基本实现公文的无纸化办公,实现省局与省政府各部门的信息交换自动化;在互联网上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对社会提供各类审批服务系统,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全省质监系统从传统政务向电子政务的转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管理透明度,全面提高质监工作效能。
(十)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全面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任用和目标考核责任制,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群众公认的坚决执行党的路线、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尤其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达80%以上,不断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公务员法》,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官”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尽可能地解决好州(市)局、县(区)局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晋升问题;积极向省编委争取增加质监工作人员编制,尽最大努力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的困难。
不断深化技术机构人事制度、劳动用工、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机制活检”。
四、“十一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宏观战略研究,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质监事业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充分发挥系统内外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为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增强质监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质监事业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把握新趋势、新特点、新动向,努力取得有分析、有见解的研究成果,为促进质监事业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质监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队伍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按照干管权限,逐级负责的原则,制订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人才。积极倡导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部门,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通过人才引进、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使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干部职工普遍轮训一次;全系统大专以上人员达到总人数的80%以上,积极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力争有多人获“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称号;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为全国专业委员会委员;涌现出一批学科带头人。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熟悉业务和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管理人员队伍,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行政执法队伍,一支熟悉现代高新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三)加强多渠道资金筹措,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和倾斜,加大对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纤维检验、质量技术监督法规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各项业务的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全系统基建、科研、检测等方面的立项、资金支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质量技术监督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
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执法装备条件,购置一批执法用车辆、通讯设备、仪器设备,为行政执法工作快速、科学、准确取证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对全系统技术机构的装备经费投入,依据市场需求,加快新项目建设,升级改造原有装备,改善检测条件,为依法行政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认知度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质监网络等舆论宣传工具,采取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正面宣传与“曝光”相结合的措施,报道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和监督、服务以及工作情况,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增强质量意识。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用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赢得相关部门的支持、社会各界的认可,提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知名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执法打假报道”等活动,以及《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实施的纪念日,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法规、介绍产品知识、提供质量检验、检测,接受用户、消费者投诉,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用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区域协作,积极扩大对外交流
积极与国家质检总局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按照《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方案》,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组织参观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推动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发展。
积极组织并参与国际或地区间双边或多边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纤维检验、珠宝检测等领域的交流活动,开发国际或地区间的合作项目,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
鼓励本系统内技术机构与国内、省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检验集团合作,开展技术服务业务。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检测检验装备,缩小与国内、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
(六)加强党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把行风建设、反腐败斗争,列为考核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全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细化行业作风建设的措施和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空谈风、攀比风、浮夸风、吃喝风、粗暴风等不良风气,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群众看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实实在在的新变化,树立质监部门良好行业形象。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质监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加强对重大项目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质监”
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起与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一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构建有质监系统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和行业文化,以良好的公德意识、优质的服务质量、优良的行业作风、优美的工作环境、友善的人文氛围、健康的行业风气,不断推进“和谐质监”建设。
切实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热情、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做老干部的“贴心人”。
“十一五”规划实施期间,如遇不可预见原因,使实际计划目标发生较大改变时,省局将对规划作必要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