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县于日前启动了首批面积为24.9万亩的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 据介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我国林业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去年元江县规划上报了55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经国家林业局批准,首批实施24.9万亩。主要分布在江河两岸、自然保护区和水源林,计划投资120余万元。项目的启动将彻底改变森林生态效益长期无价占用的状况,使森林生态效益真正成为一种“商品”,让长期保护森林而无经济利益的群众得到一定补偿。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元江县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监管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并以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为重点,在加大对林区“乱砍滥伐、乱开乱挖、乱捕乱猎”等大、要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对各种乱占林地行为进行有效清理、整顿,并继续加强对已退耕地的补植补造、管护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灭荒造林、生态治理和县、乡驻地近山面山绿化。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健全护林防火制度,确保一旦有山火发生,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扑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