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政府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我省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构建新项目快速投入、产业聚集和协调发展的平台,促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又快又好的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云南工业园区建设进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全省各州市结合实际,认真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把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加大了工作力度,各重点工业园区的主要经济指标都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2005年,30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的工业增加值增幅达到32.9%,其中有8个园区工业增加值增幅超过90%;30个园区的销售收入、税收、利润增幅分别达到49.1%、24.3% 和22.3%,就业人数增长12.5%。通过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促使当地的招商引资、特色产业、服务型政府、节约型经济等工作都实现了重大突破,工业园区已经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载体和超常规发展的希望所在。
工业园区面临加快发展的新形势。近期,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在继续做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将着手研究制定和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设立政策,并要求开发区要坚持以制造业为主要发展方向。从省外经验看,把工业园区建设作为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其普遍的、基本的做法。省委七届七次全会通过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议》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指出:要“继续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强化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推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优势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优势企业向园区集聚”;要“全面推进30个重点工业园区建设”。这是做好工业园区工作的基本方针,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坚定信心,统一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业园区工作全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抓住机遇,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快我省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步伐。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业园区工作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政府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继续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工业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相结合、与发展开放型经济相结合、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根本方针,协调推进县域经济、非公经济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结合各地实际,借鉴成功经验,进一步创新方式、转变职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工业园区又快又好的发展目标。
总体思路:统筹处理工业发展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资源环保、农民利益等重大关系问题,坚持依规划、按项目逐步推进开发;注重实质性开发,以经济发展和社会贡献衡量工作成效;改进投资方式,多元吸引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结构调整,突出资源和产业优势,优化入园项目;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努力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使工业园区成为投资环境好、吸引项目精、产业聚集快、竞争能力强、带动就业多的经济增长群。2006年,力争大部分重点园区工业增加值增幅超过50%,其中8-10个园区工业增加值增幅超过100%,特色工业园区得到快速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编制好“十一五”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十一五”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十一五”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出关键一步的重要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省工业??园区建设要站在新的起点,谋划新的发展,认真编制好各重点工业园区“十一五” 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思路、方向、布局和政策措施等。要按照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动态管理、滚动发展的基本原则,全省总体规划建设工业园区60-80个,其中省级重点工业园区30个,有条件的县(市区)原则上可布局1个特色工业园区。
(二)加大园区建设投资力度
加大投资力度是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关键。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注重投资平台建设,营造园区建设投资的良好环境。
拓宽园区建设资金渠道。规划面积较大、拟新进入企业项目多、发展空间较大的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政府引导,规划指导,园区组织,市场运作”的模式,借鉴有效经验,引入社会多元投资,组建投资开发公司,实行公司化开发建设。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直接投资,鼓励向银行贷款融资,加大园区投资力度,加快关键性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新建企业项目入园的需求。
发挥好专项资金带动作用。认真总结园区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投入。继续发挥好省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明确重点,规范、合理、科学地用好资金,及时组织上报项目,早安排、早发挥作用。省专项资金要与各地财政配套资金、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相结合,以政府专项资金带动多渠道、大规模资金投入,加大园区建设的投资力度。2006年,对已初具规模、发展势头好的特色产业园也要适当加大支持力度。
(三)建立优质高效服务机制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强化服务,加强园区软环境建设。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开拓创新,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中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管理”。减少审批事项,鼓励地方政府对园区授予相应的经济管理职能。做好挂牌维权、减轻负担、人才引进等工作,推广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跟踪服务责任制等办法,塑造服务型机构良好形象。
(四)全面加快园区招商引资
以招商引资、项目建成、产业形成、优势突出、循环经济、社会贡献作为检验园区发展成效的主要标准。鼓励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各园区结合实际,在资金投入、人才引进、土地使用、产业政策等方面制定相应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和项目工作力度。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机会,大力宣传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以及产业定位、资源条件、区位优势等,定期向社会发布园区开发建设及招商引资的项目指南,建立有效的招商引资机制,加快园区项目进入。2006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以全面推进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五)科学合理推进园区开发
依照规划,节约开发。已编制规划的园区,要按照规划推进开发。继续加强与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的衔接协调,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规划安排园区企业用地。对已有园区的地区,鼓励新建企业尽可能进入园区,一般不宜在园区外另行安排征地。注重以项目促开发,坚持节约与开发相协调,提高园区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严格控制项目占地面积,着力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上的投资量。
合理分类,优化布局。园区内产业布局要综合考虑产品卫生安全、环境污染、居民影响等因素,合理分类,优化布局。尤其是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药等轻工业要与冶金、化工等重化类产业分开,分别布局在不同片区中。同时,各园区要注重培育特色产业,有选择地引入企业,逐步实现从“招商”到“选商”的转变。
(六)大力推行循环经济
工业园区是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按照省政府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从2006年起,在重点工业园区全面实行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突破口,大力推行可用废弃物资源化,提高能源、矿产等资源开发深度,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鼓励建成“零排放”企业。在园区建设和企业布局时,提前安排园区企业废水、废气、废弃物的集中处置,实现园区工业与节约资源、生态环保的协调发展。
(七)组建企业融资担保机构
企业融资贷款难是当前入园企业生产经营中普遍遇到的问题。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创造有利于已入园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加强与当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金融部门开展灵活多样的协作,吸引社会多元投资,共同组建为园区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八)加强内部机构和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专职工作机构。实践证明,专职、专人管理式的工业园区管委会更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好园区管理和服务工作。针对目前我省部分工业园区还未成立专职常设性机构的情况,各地经委要积极协调,力争使有条件的重点工业园区年内都建立健全专职常设性工作机构。个别地处边远、工业经济总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建立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各重点园区要努力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园区政纪、法纪教育和廉政建设,坚持依法办事,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民主性,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园区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研究决策。在软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竞标,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在土地征用、资源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时,要充分征求行政相对人、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
提高园区工作人员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园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好、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整体素质高的园区管理服务队伍。2006年,将继续组织各地园区管理人员到先进发达地区园区进行考察学习。同时,加强交流,创造条件,逐步安排部分园区管理人员分期分批到国内知名园区挂职培训。在“十一五”发展研究、园区政策体系、项目上报、运行分析等方面,对全省重点园区和部分特色园区管理人员进行一至两次全面培训。
(九)改进园区运行监测管理机制
及时收集和分析园区经济信息是各园区管理机构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园区工作进展的一个主要依据。各重点工业园区要继续按照要求,及时向省经委和各州市经委上报园区主要经济指标表。省经委将逐步把部分发展速度快、成效突出的特色园区纳入运行监测范围,并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各州市经委,根据各园区基础工作水平、实际发展成效等情况,对重点工业园区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根据评价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分期分批予以授牌,对工作成效显著、发展速度快的园区给予表彰。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有关政策动向,及时研究出台我省工业园区审核意见和审批办法,推进工业园区规范管理工作。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各州(市)经委要高度重视园区工作,把园区建设和产业聚集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增长方式、创新职能、改进服务的重要工作,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认真研究,理清思路,加强对园区的指导和协调服务,及时了解所在地区园区工作的情况,帮助和协调解决园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园区工作涉及投资、劳动、规划、土地、城建、环保、安全生产、工商、税务等多部门的工作,要发挥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园区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多沟通、多合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支持园区发展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