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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已起草了具体实施方案,在今年底前将完成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土地管理工作的逐步加强,云南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开始落实,大力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市场规范运行的基本制度初步建立,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进程明显加快,土地有偿使用的比例稳步提高,到今年9月止,累计实现土地收益116亿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大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力度,2000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多件;培育完善了国土资源市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理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昆明市的重点是调整基层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加强国土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仍是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政府管理。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县人民政府管理,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按区域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在县、乡(镇)分别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中队,在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加挂执法监察中队的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各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增加的实际,配备与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保证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到位。原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编制内非行政编制、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 

    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地热水和矿泉水管理体制,县(市、区)矿产资源、地热水和矿泉水管理职能必须落实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确保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到位。 

    在主城四城区范围外各县(市、区)设立土地储备交易机构,行政隶属于本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工作。 

    对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后备干部纳入地方党委统一管理。 

    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设立党组,党组设立由所在地方党委审批。党组正、副书记、党组成员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征求地方党委意见后审批任免。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机关党的工作,由所在地方党委领导。 

    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体制。重点是针对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尤其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目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级政府授权市政府审批的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即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法律程序,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其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先将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土地用途分区图等规定内容,报省政府核定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由市政府审批。规划经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涉及改变规划规定内容的,还必须经省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各项制度,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将批后项目跟踪检查责任制和违法案件巡查责任制等主要内容,纳入国土资源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人员、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土资源局资源部门的管理经费不得擅自从所征收的非税收入中扣减。 

    国土资源管理机关行政人员和纳入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按照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照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给予定额补助。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等土地和矿产规费及基金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饶嵬 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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