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沼气、改炉灶 云南农村年节约标煤120万吨 2004-12-10 | |
| | 云南省通过建沼气池和改节能灶等农村能源建设,有效减少了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其产生的效益相当于每年节约了120万吨标煤的优质能源,或是保护了53万亩林地。
2002年以来,云南省连续3年将农村能源建设列入为民做好的实事之一。全省共完成沼气池建设65.3万户,完成农村改灶12.3万户,太阳能推广9.85万平方米,总投资达到了1.7亿元。今年,云南省新建沼气池数超过了25万户,占全国新建总数的12%,居第2位。至此,全省累计建池数超过104万户,并成为第4个跨入百万沼气户的省区,云南省也成为西南和全国农村沼气发展的重点地区。同时,云南省开展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连续2年居全国第一,1万多名“沼气生产工”和“太阳能利用工”参加了培训,其中8000多名获得资格证。
技术人员算了笔账:用沼气作为燃料,每户每年可节柴2-3吨;农村改灶平均每户每年可节约薪柴1吨。按此测算,全省3年共新建农村沼气65.37万户,年节约薪柴200万吨;完成农村改灶12.33万户,年可节约12万吨薪柴。农村沼气和农村改灶产生的效益相当于增加或节约120万吨标煤的优质能源,按每亩中幼林地薪柴量4吨计,相当于保护了53万亩林地。
(李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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