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
种子加工设备招标公告
(2006)第52号
我中心根据需求单位的采购申请,需采购种子加工设备一批,详细清单见下表;决定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技术参数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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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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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精选
加工设备 |
4套
(包括风筛式清选机4台,提升机4台,比重精选机4台及相关配件) |
组合使用或单机作业每小时精选水稻种子不少于2000公斤,且种子净度达98%以上,含杂率小于2%,破碎率小于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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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包衣机 |
2台 |
药种比1:20—1:100,包衣合格率(均匀度)大于98%,噪音等级小于85分贝,每小时生产量在3000—5000公斤(任意调节)。 |
二、欢迎有意合作的厂、商于2006年 8 月 21 日14:30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投标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并认真制作投标文件,组织相关投标资料参加竞争性谈判。
三、明确的几个问题
1、以上设备须送到使用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
2、投标报价须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费用;
3、投标书中须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四、付款方式及定标原则
1、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六个工作日内首付95%,其余5%待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按采购国货优先、同等条件当地企业优先、性价比较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现场提供伍千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现场无息退还;(3)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联系电话及地址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78-3389886 3389887
传真:0878-3389886
采购单位业务联系电话:0878-3013964 13908785474
竞争性谈判地点: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楚雄开发区州公务中心)
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