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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是砍柴烧饭,既破坏森林,又很累,如今用上电炊具,省力省钱又方便。”腾冲县界头乡大园子村农民李凤鸣高兴地说。得益于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实施,像李凤鸣家一样的许多农村家庭生活习惯发生了改变。我省腾冲、剑川、玉龙、潞西等6县的试点区近5万农民实现了用小水电代燃料。每年可节约薪柴3.6万立方米,使项目区内5万多亩退耕还林面积、33万亩森林植被得到保护。

    2004年1月,我省剑川、腾冲、潞西等6个县启动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项目区主要分布在金沙江沿岸、“三江”并流自然保护区、红河流域等大江大河源头的乡村,建设生态电站7座,装机2.1万千瓦,年发电量1.6亿度,总投资1.1亿元。目前,试点区1万多农户,4.5万人实现了小水电代柴,试点项目进展顺利。据调查,试点区最高电价为0.2元/千瓦时,最低为0.17元/千瓦时,户均年支出200~300元,用电比烧柴、烧煤每年每户减少支出160~300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311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据调查,试点区农民从上山砍柴重负中解放出来后,从事种植业、编织业等每户年增加收入300多元,小水电代燃料收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赢。

    据了解,我省规划的小水电代燃料县有60多个,到2020年项目全部实施后,可保护退耕还林面积855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2269万亩,天然林保护面积9682万亩,重点水土流失面积治理4011万亩,每年代燃料用电量约23亿千瓦时,可节约薪柴1400多万立方米。

    张 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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