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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使外商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备、办理审批手续、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减少和清除人为阻力,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云南省人民政府于1997年成立“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投诉中 心设在云南省监察厅。外商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侵害其利益的。均可向投诉中心投诉.由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属违章、违法案件。由投诉中心转行政、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当事人要求仲裁解决的,投诉中心将协助当事人按仲裁程序处理。信函、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投诉中心投诉并有权要求反馈情况。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2号省纪委办公楼—楼
  邮编:650032
  电话:(0871)4195806 4172578
  电传:(0871)419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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