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3、开发资质复印件;
4、项目批准文件或者备案手续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7、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8、投入资金发票复印件;
9、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及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未计入房价的配套设施及价格等)
11、分层平面图;
12、业主临时公约文本。
2、持有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持有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
4、持有该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
5、资金投入达到预售面积总投资的25%以上;
6、确定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时间;
7、法律、法规需要提供的其他条件。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之日起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