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日零时,云南省正式开展为期10天的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将查清云南省人口总量,摸清人口的结构、人口素质、城镇化、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大规模人口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目标是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变化和结构情况,为研究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编制“十一五”规划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全部调查工作包括18个大项、77个小项。
据介绍,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分为准备阶段、登记复查阶段、数据处理、发布和分析研究阶段。根据云南省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满足对人口信息的需要,摸清人口总量、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和流动人口等基本数据,掌握分地区常住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满足县域经济综合评价考核的需要,云南省决定,云南省在国家分配的46万人样本的基础上,增加57万人左右样本量,总样本量达到103万人左右,占全省总人口的2.34%左右,以县为主体开展抽样调查,使这次人口抽样调查对省、州(市)县(市、区)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从11月1日零时开始,调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调查员将采取入户为主,电话调查、集中设点申报为辅等多种调查方式展开调查工作,调查重点主要是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和流动人口,涉及人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状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婚姻生育状况、住房情况等指标。
在安排部署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工作时,要保证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国家、省、各地都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政策措施。如为了保护个人和家庭的隐私,规定调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为个人和家庭资料保密,不得向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等;针对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存在着怕如实申报影响政绩,怕罚款的思想顾虑,规定调查登记的个人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表彰、处罚的依据;调查汇总资料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能以此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超生的孩子允许上户口,已经罚过款的,不能再重复罚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