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视台报道:备受关注的廉租房分配工作,目前进入到了受理阶段。从11月28号到12月5号,五华区将全面受理来自全区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房的申请。
现在,五华区房管部门的廉租房分配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从11月28号开始到12月5号,一个星期之内将开始全面受理租住廉租房的申请,申请地点是申请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收入保障服务站,这个服务站就设在街道办事处内。申请家庭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连续一年以上为五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同住家庭成员须连续一年以上为昆明市四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10元,并且连续六个月以上享受五华区民政部门全额最低生活保障。
3、申请家庭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以下,包含10平方米。
4、申请家庭无私有住房或没有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要记得带上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以及《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且要提供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住房和收入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烈士证明、残疾证明、劳模证书、特困职工优惠证等。记者从盘龙、官渡、西山的房管部门了解到,其他三个区的具体受理工作也将在11月28号左右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