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在昆明市商务局的官方网站上公示,预计经过1个月后,将正式发布实施。据昆明市商务局流通秩序管理处负责人郗丽敏昨日介绍,制定这一新政,首先是根据昆明市的实际情况,来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去年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希望以此规范昆明市的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维护流通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她举例道:《实施细则》中规定,不得以虚假的清仓、换季、拆迁、歇业、转行、破产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这并非要求商家不得以清仓、换季为名来开展促销,而是要求他们不能欺骗消费者。这样做可大大规范商家的行为举止,进而有效提高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诚信度。
“何为市场最低价,什么叫做几折起?”郗丽敏说,之所以叫停这些促销时的惯用词,是因为它们本身就含糊不清,容易误导消费者。 韩健(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