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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将享补贴

    云南省将采取3项重点措施帮扶大学生就业,到年底前,将力争使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半数以上实现就业,1年内使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实现就业。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据悉,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今年云南省达到7.4万人,已成为云南省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就业任务十分艰巨。

    1年内绝大部分实现就业

    云南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以登记失业、求职困难的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为重点,完善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力争使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到年底能够有半数以上实现就业,1年内绝大部分实现就业。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建立专门台账。

  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

    对每个登记失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岗位需求信息,开展“一对一”的服务。开展“2007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集中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逐步建立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

    同时,针对市场需求信息,挑选正规培训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指导他们通过参加职业培训后实现快速就业。此外,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在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和社保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给补贴

    云南省各地将对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活动建立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招聘收费行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对失业时间较长或符合助学贷款条件、家庭生活困难的毕业生,要重点援助,帮助其尽快就业。对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中未就业毕业生逐户逐人地上门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完)(李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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