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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昆明市五华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将大大提高,书记(主任)由每人每月600元增至1000元、副书记(副主任)由每人每月550元增至900元、居委会委员补贴由每人每月500元增至800元。同时,还按省市相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对不符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政策规定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则按工作补贴的10%,每月发给社会保险补助费。

    据悉,这是我省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又一个案,目的在于调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此之前,临沧市临翔区在解决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问题上为全省做出了表率,采取财政拨一点、乡镇拿一点的办法,使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的生活补贴每月达到900元、副主任(副书记)每月800元,比原来几乎翻了一番;居民小组长按人均每年800元核拨;并把在职社区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纳入社会统筹。盘龙区也提高社区干部的生活补助,使书记(主任)达到1000元、副书记(副主任)达到900元、委员达到800元,同时,为这部分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金,大约每人每月500元,对年终考评合格者,还发给1个月工作补贴的年终奖。这些措施,极大地调动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昆明市民政局局长王永清表示,本次会议后,昆明市即将下发实施《规范社区工作经费及工作者待遇暂行办法》,届时,五华、盘龙、官渡、西山4区及安宁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将不低于800元—1000元/月,其他县(区)不低于500元—700元/月,全市每年因此增加的700余万元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拨付。

                           朱咏梅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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