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东网11月16日电 《齐鲁晚报》近日刊发《24年工龄清零 合同必须重签》,报道了济南某酒店员工张建国被要求以新员工身份重签合同的遭遇。《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临近,这类事件不在少数。劳动者应该如何应对,尽力保障自己的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山东安百合律师事务所的刘建民律师说,除了张建国的案子,同样的案子他手里还有两个。这两个案子里员工的合同到期了,他们都在单位工作了十几年,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了。记者从一些律师处了解到,这几个月来,他们接到不少这方面的案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最后日子里,一些企业抓住时机辞退员工。
面对解约危机,面对不公平条件,劳动者该怎么办?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处长吴茂林表示,用人单位还想用此人,采取先辞退再重签合同的办法,妄图逃避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自欺欺人,法子很笨”。单位的这种做法一点用也没有,员工的工龄是连续计算的。即便现在单位要老员工按新员工重签合同,员工十几年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抹杀不了的,等明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完全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对员工是会支持的。
他告诉记者,由于现在劳动合同法还未生效,按劳动法,一方不同意续签,就不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员工很不利,因此这几年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都没有胜诉。等到明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就好了,所以说,最后的这段时间,劳动者最好不要解除合同,要坚持到明年。
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的陈金玲律师做了不少劳动纠纷案件,她指出,实践中职工一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同意就要终止劳动关系。当合同到期后,单位本应该书面通知员工是否续签合同,但单位往往不会这样做,这就使劳动者很难拿到证据。只有拿到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合同的证据,劳动者才能胜诉。对张建国的情况,她认为,张建国的合同在2006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单位没续签合同却继续让其上班两个多月,实际上已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除了合同期限,其他的按原合同执行。单位的行为已经证明其续订合同的意愿。如果张建国最后没有同意和单位解约的话,他的胜诉希望是很大的。
专家支招
别管期限先签了再说拿到证据再去申请仲裁
山东省劳动保障厅监察监督处处长吴茂林指出,员工如果遇到被要求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最好不要因为觉得不公平就解除合同,聪明的做法是先答应单位条件,短期合同也先签。“这样就表明单位有和你延续劳动关系的意愿。按现在的劳动法,需要单位同意续签,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只要能证明单位有继续和你签订合同的愿望,而你又工作满10年以上了,你申请仲裁一般会获得支持。”
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赵晓燕说,对劳动者来说,重要的是拿出证据表明企业愿意和员工续签合同,因为劳动法要求的是双方都同意续订,所以哪怕是短期的合同,也能证明企业愿意和你续订合同。张建国拿到的是一纸《离店通知书》,酒店明确和他终止了劳动关系,所以按现在的法律,他败诉了。
赵处长建议,可以先签短期合同,或单位只提供给你一年、两年的短期合同选择时,让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这样你就拿到了单位续订合同意愿的证据。拿到证据了再去申请仲裁。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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