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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经济委员会和州总工会关于转发《云南省开展“两部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劳社[2007]96号),为2008年1月1日“两法”的正式施行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富宁县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通过认真组织实施, 宣传月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具体做法:一、成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各项活动的具体时间、内容和方法、步骤;二、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培训。一是强化公益宣传。针对壮族人口多的实际,制作了“两法”壮、汉语宣传光盘48片免费下发到乡镇农村、城区进行电影前播放,共播放48场,接受宣传的城镇居民和农民累计10万人。开设宣传栏、橱窗宣传36期。在休闲广场电子显示屏和政务网上播放宣传标语12条,广播电视部门新闻记者跟踪报道宣传。

    二是举办培训班。先后于2007年12月14日、2008年1月25日举办2期劳动保障系统、企事业法人和劳资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共202人。邀请县司法局法律工作者进行讲授,共发放“两法”知识读本2000本作为培训的主要教材。 三是设点宣传咨询。县劳动保障局和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利用街天设点宣传2次28场,发放“两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宣传咨询群众5万人。 四是开展“送、挂”活动。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关于法律“六进”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乡镇、企业、单位、机关、社区、学校,免费送 “两法”全文塑胶大版共300份,在13个乡(镇)和县城中心点悬挂横标共28条。

    宣传月活动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并作指示。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布置宣传贯彻“两法”,划拨培训经费1万元,县劳动保障局借支3万元,确保了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开展培训会,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通过宣传,并以宣传培训为契机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开展。至1月31日止,共有223个非公有制用工单位填报用工花名册备案,占总232个用工单位的96%;非公有制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23户,从业人员2049人;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用工单位2个和2户个体共315人;行文发布最低工资标准200份,检查并督促兑现农民工工资44万元,涉及农民工411人;举办技能培训班1期3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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