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云南省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澜沧江—湄公河(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GMS),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柬、中、老、缅、泰、越六国参加,旨在改善次区域基础设施,扩大贸易与投资合作、消除贫困。自1992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正式启动以来,至今已先后召开了两次领导人会议和十三届部长级会议。云南省是次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授权参与次区域合作的主体省份之一。经过十余年来的不断努力,云南与次区域各国在交通运输、资源开发、农业、旅游、环境保护、贸易与投资、人力资源开发和禁毒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并取得了较大突破,形成了政府重视、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于2005年7月4—5日在昆明成功举办,进一步宣传了云南,提高了云南的国际知名度。
一、取得的成就 (一)搭建实施合作的组织体系 云南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省级各部门、相关州(市)及有关科研院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小组和办公机构,为推进与次区域的合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云南与老挝、泰国、越南分别建立了“云南—老北”、“云南—泰北”、“滇越五省市经济协商会”等合作机制。2005年11月和2006年2月,分别在昆明、泰国曼谷举行了云南—老北合作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和云南—泰北合作工作组第二次会议;2006年6月,中越五省市经济协商会第二次会议在云南蒙自举行,双方就进一步推进滇越全面合作、实现互利双赢进行了探讨,确定了新时期的合作目标。
(二)加速改善对外开放的基础设施条件 基本建成出省、通边的高等级公路骨架网,2007年国道主干线和西部开发通道将会全部建成通车;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民用机场有11个,开通了包括通往曼谷、新加坡、吉隆坡、河内、仰光、万象在内的国际、国内和地区航线 165条;有贵昆、成昆、南昆、内昆等铁路干线和通往越南的滇越铁路,形成了连接全国及越南的铁路运输网络;正式开通了中、老、缅、泰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和昆明至万象的国际公路运输。“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并举,东、中、西三路连接东盟”的立体通道综合运输体系在云南已具雏形。云南与周边国家相连接的12个国家一类口岸、8个二类口岸和90个边民互市通道的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金融、便利通关、口岸签证、电信等合作软环境也不断优化。 (三)2002年国家报告确定的七个领域的合作进展顺利 1、大通道建设方面。中国西南进出境铁路东线玉溪—蒙自段已于2005年9月1日开工,并将于2008年建成通车;西线和中线已纳入国家路网建设规划。昆—曼公路建设进展顺利,全线高等级公路有望于2007底前年建成通车;昆明—仰光公路、昆明—河内公路云南境内段高等级公路2007年前可顺利通车。完成了中老缅泰四国共同实施的澜沧江—湄公河三个枯水期的航道整治工程,并初步统一了澜沧江—湄公河中老缅泰四国的港口收费和检查收费标准;澜沧江—湄公河成品油试运输的前期工作已完成,并将在2006年底正式开展试运输工作。云南与越南已就延伸出入境客货运输线路、客货运输互通等事宜已达成共识。中越合作修建的红河公路大桥已于2006年6月举行了开工仪式。
2、水能资源开发和管理方面。当前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均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时期,电力需求与日俱增。云南作为中国的水电大省,在水电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依托资源优势,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电力贸易,并通过合资合作建设电站、承包建设电力工程项目、共建跨国输变电网、加强电力贸易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同次区域各国的水电资源开发合作。自2004年9月起,云南成功地实现了从河口向越南老街通过110千伏输电线路送电,云南文山至越南河江110千伏送电项目于2005年6月底正式送电;2005年10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正式签署《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向越南北部六省的售电合同》,正式启动了220kV中越联网项目,经双方努力,云南向越南输电的第一条220kV线路工程已竣工,并于2006年9月26日正式对越联网送电;此外,滇越第二条220kV输电线路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之中。云南与缅甸签署了《合作开发境外电力资源意向书》,并就下一步的具体开发事宜达成共识。“云电送泰”项目正按中泰双边签署的电力合作框架协议有序推进各项前期工作。
3、现代农业开发合作方面。云南省实施了越南小麦和啤酒大麦种植示范试验、缅甸仰光蔬菜花卉培训中心建设、老挝占巴色省农业示范园建设等一批农业合作项目。利用农业部亚洲区域合作专项基金与老挝、缅甸开展了跨国动物疫病监控合作项目。
4、环境监测及防洪减灾方面。 云南省积极参与了“环境培训和机构强化”、“环境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次区域国家环境战略框架”、“次区域边远地区扶贫与环境管理”等合作项目。
5、贸易和投资合作方面。近年来,我省大力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让大通道更顺畅,出入境更方便,时间更短,交易成本更低。2005年,我省口岸优势与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推进了货物和人员流动便利化,全省通过口岸出入境人员达到1452万人次,各类出入境车辆165万辆次;进出口货运量达47万吨,增长10.1%;通关货值达24.3亿美元, 比上年增长38.1%,从云南陆路口岸进出口的货值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1.3%。周边地区是中国发展对外贸易关系的重点地区之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提升了我省与次区域国家的贸易伙伴关系。2005年云南与次区域国家的贸易额达11.50亿美元,同比增长9.32 %。2006年1-6月云南与次区域国家的贸易额达6.13亿美元(2005年同期为6.30亿美元),其中出口4.58亿美元、进口1.54亿美元。
6、在科技、教育、卫生、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方面。云南与次区域国家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加强了相互交流和往来。重点是解决与人口跨境流动相关的卫生和社会问题,加大对云南边境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对跨境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并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利用“中国一东盟合作基金”, 举办了多期面向次区域国家的专业技术培训班;结合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毒品替代种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建立以昆明为中心,面向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基地和网络;同时,云南先后选派十余批近百人赴泰国参加了湄公学院短期培训。通过培训,增加了与次区域五国政府部门的交流,提高了人员的素质。
7、禁毒方面。不断深化的禁毒合作有效地减少和控制了罂粟种植,打击了跨国毒品犯罪活动。在国家与有关国家签署一系列禁毒协议、禁毒行动计划和确立的禁毒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云南实施了绿色禁毒和罂粟替代种植计划,在积极帮助推动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禁毒替代发展项目已初见成效,在老挝、缅甸种植的橡胶已陆续投产,建成橡胶加工厂和生产线,并建立了境外种苗基地。2005年底,中方帮助缅北、老北地区,实施的禁毒计划已投资约3亿多元人民币,开展替代种植的各类经济作物,累计已达62万多亩,有效地遏制毒品生产和流通,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此外,还与缅甸、老挝、越南等国建立了边境地区缉毒执法合作联络官制度,对次区域国家缉毒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等。
(四)其它方面的合作有了新的突破 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与次区域国家合作意识不断增强,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项目不断增多,合作方式不断创新,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批龙头企业已经走出国门,目前云南在次区域五国实施了一批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与亚行、亚太经社会和次区域旅游组织共同开展了次区域旅游专项研究和产品开发,与老挝、缅甸、越南在边境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旅游合作,开展了旅游宣传促销,开辟了多条新的旅游线路,合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年,云南与次区域国家、组织不断增进合作与交流,高层会议和各类论坛、会谈活动频繁,并签署了一系列的双边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一些新领域的合作有了良好的开端。旅游部门和组织提出了建立次区域黄金旅游线(圈),以及解决旅游单一签证等方面的计划。
(五)“两廊一圈”建设在积极推进 近年来,在“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指引下,中越关系正在全面深入地发展,在经贸合作领域,中越两国达成了力争在2010年实现双边贸易额翻一番达到100亿美元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中越双方提出了“两廊一圈”的构想。即构筑“昆明—老街—河内—海防—广宁”和“南宁—谅山—河内—海防—广宁”两个经济走廊以及北部湾经济圈,主要涉及我国的广西、云南两省和越南。构建“两廊一圈”不仅有利于中越两国,而且将成为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经济合作的重要桥梁,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作出贡献。为构筑“两廊一圈”,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和潜力,云南与越南加强了合作,积极推进昆明—河内—广宁经济走廊建设,并已取得积极进展。
二、合作中取得成功经验和做法
一 是政府高度重视,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把推进与次区域的经贸合作作为云南省对外开放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首要任务,纳入工作议程,为推进双边合作搭建平台,为企业参与次区域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二 是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国和周边国家的相关战略、政策、方针及其实施状况与变化动态,加强兄弟省(区)之间的情况交流与相互借鉴学习,掌握动态变化状况,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调整参与合作对策,为合作各方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 是从国家的全局观念出发,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统一外交战略。云南是我国与次区域国家合作的前沿,开展与次区域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首先是服从国家全局需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统一的外交战略。同时,要结合本省实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合作措施和政策,以求促进与次区域国家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
四 是做好参与次区域经济合作的规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一定要结合本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结合对外开放的要求,在充分了解参与合作国家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合作规划。做到思路清晰、计划周密,有计划有步骤、扎实稳步推进,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五 是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的积极性,各部门、各地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联系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投入到次区域经济合作中,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加强组织协调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部门的协调作用,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中形成合力,为实现统一的战略目标共同奋斗,使参与次区域合作的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 是重视做好合作事项的前期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作用,加强次区域经济合作相关课题的科学研究与论证,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献技献策,提供科学依据。在推进相互合作的同时,积极培养国际区域合作发展的专门人才,为次区域经济合作服务。
七 是加强与亚洲开发银行和国际社会的合作,积极争取亚行的资金支持和项目援助,是推动次区域合作不断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推进次区域的合作中,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社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对推动次区域合作的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云南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思路 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契机,在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框架内,在国家的指导下,继续发挥云南在次区域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连接次区域国家的区位优势,改善合作的软、硬环境,坚持服务东盟、服务次区域、服务泛珠三角区域、服务全国,积极搭建中国与次区域国家合作的桥梁和平台,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经济贸易和友好往来枢纽,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
在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进程中,云南将积极构建经济贸易合作、投资开发、产业合作、科技文化、友好交往等五座合作桥梁,搭建信息服务、贸易合作、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公共事务合作等五个合作平台。
四、近期积极推动的主要工作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大通道建设。积极推进交通领域合作,配合国家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以航空为先导,铁路、高等级公路为骨架,水运为补充的国际大通道建设进度。确保泛亚铁路东线玉溪—蒙自段施工进度和质量,做好西线大理-瑞丽铁路2006年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中线争取“十一五”期间开工。与周边国家协调,共同推进泛亚铁路和昆明—曼谷、昆明—仰光、昆明—河内公路建设进程。
口岸建设。进一步加强口岸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以昆明国际机场、河口、磨憨、瑞丽等口岸建设为重点,带动其它口岸的建设,统筹全省口岸协调发展;做好新开口岸和二类口岸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的上报工作;加强口岸信息化建设,海关、检验检疫及其他部门联合,尽快启动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在河口口岸试行中越双方边民出入境“电子刷卡”,以提高通关效率;提高口岸的便利化水平,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在河口、瑞丽口岸试行“异地报关,提前报检,口岸验放”的口岸通关模式的改革;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结合“兴边富民”工程,推动口岸经济发展。
通信合作。依托“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项目,推进昆明次区域国际通信中心建设,将昆明建设成为通达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国际信息港、次区域I P交换中心、次区域数据业务交换中心、大湄公河次区域通信结算中心。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通信建设和经营。积极推进昆明—玉溪—磨憨等光缆工程建设,合作建设泛亚光纤环网,形成次区域通讯的骨干传输网;发展卫星数据通信网及相关国际服务,加快建设宽带网,发展电子商务,推进昆明国际信息港建设。 能源开发合作。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与下游国家互利互惠的开发原则,发挥云南水能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与次区域国家的水电开发合作,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地区电力联网建设,不断扩大向GMS国家的售电规模。
(二)发挥资源优势 积极推进产业合作 矿产资源开发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推动与湄公河沿岸各国的矿产资源开发合作,支持省内有实力的矿业企业参与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推进云南与次区域国家在矿产资源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方面的合作,开展以石油、钾盐、铜、铬铁矿、富铁、富锰、铝土矿等矿种为重点的区域性调查与评价和以建设后备矿产资源基地为目的的风险勘查。积极争取亚行等国际组织支持,建立GMS矿产资源开发基金,扶持区域内矿业企业的发展。
农林业合作。继续开展以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农业机械、农业信息和农业投资促进为核心的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班,促进能力建设和项目示范。推动建立GMS农业信息网站建设。逐步实现在网站上提供次区域各国农业方面的情况、农产品需求、贸易信息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开展澜沧江流域、红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合作研究,开展生物多样性联合科学考察和评价,继续推动制定保护规划及防护林体系建设,探讨建立跨国自然保护区的可行性,以及热带雨林的保护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援,帮助次区域国家在典型区域建设实验区,促进澜沧江绿色长廊工程建设,发展经济林果产业,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旅游合作。在“GMS旅游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框架下,全面开展与次区域各国的旅游合作,积极争取使云南一批项目能得到亚行的支持,或通过亚行和其他渠道吸引次区域及其以外的资金投入,以尽快改善旅游基础设施状况,提升旅游产品档次,为其他方面的合作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宣传促销工作,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旅游交易会,积极宣传次区域各国的旅游资源,参加次区域各国家举办的各种会展促销活动;推动包括景点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网络建设、旅游资源保护等硬件建设技术合作,促进旅游便利化,合作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多层次、多渠道加强与次区域各国和次区域旅游合作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强化对参与次区域旅游合作人员的培训。
(三)促进便利化进程 扩大贸易与投资合作 按照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确定的四个优先领域(海关制度、检验检疫措施、贸易物流、商务人员流动),切实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为贸易投资提供便利条件。在国家的支持下,通过与次区域国家的共同努力,促进各国完善外贸体制,改善投资环境,为相互投资提供法律上的保证,推动企业界参与次区域贸易和投资合作,输出管理、技术和资金,通过资源整合,达到共同繁荣的目的。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及禁毒等方面的合作 落实中央、教育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走出去”战略方针,围绕教育外事工作“三个服务”宗旨,结合云南实际,积极开展国际友好合作与交流,进一步促进云南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化水平,培养更多的面向世界的外向型创新人才。结合双边或多边合作项目的实施,扩大职业技术培训和交流,开展培养语言、农林业科技、资源开发与利用、法律、对外贸易、旅游管理等人才开发合作。与次区域国家合作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建立GMS合作信息网站,及时通报合作信息。积极推进次区域国家重大疾病共同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及时互通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研究信息的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的通畅。进一步加强禁毒合作,积极推进“替代产业”发展,与次区域有关国家开展其它产业的合作,继续推进双边、多边国际禁毒合作,积极实施绿色禁毒和毒品替代发展计划,增强毒品种植区的经济发展能力,减少毒品危害,并积极争取国际组织的援助。
(五)继续发挥协调作用 拓展区域合作的相关研究 积极发挥云南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中央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外交工作会议精神及云南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在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推动昆明—河内、昆明—曼谷、昆明—仰光经济走廊建设,抓住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历史机遇,以周边及东南亚国家为重点,并逐步向南亚、西亚国家市场发展和延伸等方面作进一步的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六)积极参与并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加快落实国家确定的“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战略,进一步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已经建立并日益完善的合作机制,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推进到全面开发合作的新阶段。
以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为契机,及时提供通道、贸易、投资、旅游、物流、语言、会展等优质服务;积极利用兄弟省区商品、技术、资金、人才方面的优势,打造中国全面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的平台,全面提升云南参与东盟合作的水平和层次。
利用云南与周边国家建立的有效双边及多边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好“云南—泰北合作工作组机制”、“云南—老北合作工作组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形成与越南的“昆明—老街—河内—海防—广宁经济走廊”的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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