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厅、局人事处(职改办):
为加大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力度,加快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今年将继续开展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企事业及非公经济单位中,年龄在40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4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做出优异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破格申报副高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申报条件按照我省新修订的破格条件执行。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破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限制。申报者近三年内必须有一次考核为优秀。
三、申报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一份;
3、任现职以来反映自己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一份;
4、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各一份;
5、指定答辩论文一式五份。
四、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属主管部门或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事部门推荐上报),附《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于6月17日前报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申报者须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相关部门组织。拟在七月中旬安排进行。
六、根据申报情况,由省人事厅组建社会化的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在八月中旬进行专场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或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