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资源采矿许可证
申
请
登
记
书
采矿权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制
填 表 说 明
本表根据《云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鉴定暂行管理办法》、《云南省地址环境管理条例》、《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1995)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
表中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外,其他均由地热(水)资源开采单位或个人负责填制并签章。经县(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并颁发矿泉水资源采矿许可证。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
2、经济类型:根据企业的性质填写国有、集体、私营、股份、中外合资等。
3、批准允许开采量及批准文号:填写允许开采量批准的机关、文号及开采量。
4、开采点位置:填写到xx县(市)xx乡(镇)xx村
5、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
6、高程:填写开采钻孔孔口或开采泉点的海拔标高。
7、开采层位:填写地热(水)资源开采的地层代号。
8、开采方式:填写井管开采或引泉开采,以及开采井(泉)的数量。
9、开采方法:填写设计和实际采用的开采方法。
10、矿泉水达标元素(组份)及含量:填写达到国家标准中界限指标的元素(组份)及含量。
11、开发用途:填写开发矿泉水资源用于饮用或医疗。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主要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现状和存在的有关问题;对矿泉水资源管理在法律法规、政策、经济、技术等方面意见。
13、开采深度:属井管开采的,填写井管深度;属引泉开采的,本栏不填。
14、矿区面积:填写矿区实际面积。
15、采矿权使用费:按照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0平方公里的按照1平方公里计。
矿泉水资源采矿许可证申请登记书
填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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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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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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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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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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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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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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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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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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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评价报告
及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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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鉴定
合格证 |
鉴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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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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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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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允许开采
量(米3/日)
及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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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开采量 |
年度总量
(万米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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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产量
(万米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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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开采量
(米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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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点
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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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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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程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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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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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层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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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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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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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水质
基本情况 |
矿泉水达标
元素(组份)
及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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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化度(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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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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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温(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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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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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
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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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范围
(填入国家
直角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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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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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采矿权使用费: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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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国土
资源行政主管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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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核查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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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
厅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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