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水)资源采矿许可证
申
请
登
记
书
采矿权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制
填 表 说 明
本表根据《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地址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地热资源地质堪查规范》(GB11615-89)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
表中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外,其他均由地热(水)资源开采单位或个人负责填制并签章。经县(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并颁发地热资源采矿许可证。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
2、经济类型:根据企业的性质填写国有、集体、私营、股份、中外合资等。
3、资源评价报告及审批情况:说明资源评价报告名称、报告审批机关、报告资料提交单位和时间,井底温度、水温、水位标高、流量、水质等情况。
4、批准允许开采资源量:填写批准机关核准的开采量。
5、开采点位置:填写到xx县(市)xx乡(镇)xx村
6、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
7、高程:填写开采钻孔孔口或开采泉点的海拔标高。
8、开采层位:填写地热(水)资源开采的地层代号。
9、开采方式:填写井管开采或引泉开采,以及开采井(泉)的数量。
10、开采方法:填写设计和实际采用的开采方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现状和存在的有关问题;承担完成地热资源评价、开采工程施工的单位名称、资质类型;在法律法规、政策、经济、技术等方面,对地热(水)资源管理的意见等。
12、开采深度:属井管开采的,填写井管深度;属引泉开采的,本栏不填。
13、矿区面积:填写矿区实际面积。
14、采矿权使用费:按照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0平方公里的按照1平方公里计。
地热(水)资源采矿许可证申请登记书
填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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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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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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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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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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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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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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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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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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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评价报告
及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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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允许开采量(米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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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开采量 |
年度总量
(万米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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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开采量
(米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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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点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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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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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程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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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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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层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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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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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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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发 利 用 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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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
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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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范围
(填入国家
直角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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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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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采矿权使用费: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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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国土
资源局核查
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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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
国土资源局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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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
厅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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