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企业及其产品的自我介绍;
重新申报企业填报免检期间企业发展情况。
3.2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 企业具有合法使用商标
3.4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合格
3.5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6申报产品近年来接受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合格
3.7企业达到规模水平、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3.8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达到或严于行业标准。
3.9 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3.10 所申报产品存在委托生产情况的,提供被委托企业符合免检产品生产要求的资质证明(所申报产品不存在委托生产情况的,不用提供此项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