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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个人的心田
——走近云南首届“法援好人”

来源:云南日报          2019-10-11 07:32:5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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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省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第20年。每一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对交通事故、欠薪、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惠及大量困难群众,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年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扎根基层默默耕耘法治、心系群众,甘为民生良法解困、助残扶弱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援好人”,他们让弱者难时有所依、维权之路更顺畅。

9月25日,在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云南法制报社举办的云南首届“法援好人”评选活动颁奖典礼上,20位法律工作者登台受奖。他们乐施善行,帮助无数困难家庭重获新生;他们不懈坚持,让正义和温暖永驻群众心间;他们热心公益,让困难群体同样沐浴法治阳光。

他们的笑容就是最好的礼物

2005年2月,在部队服役满23年的于廷彪转业到地方,成了一名执业律师。

从军官到律师的转变,让于廷彪开始接触全新的法律工作,也让他和法律援助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于廷彪供职的云南鼎祥律师事务所,云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也设在这里,运用法律武器为农民工兄弟维权,成了该所的一项重要工作。

部队的经历让自小就喜欢打抱不平的于廷彪嫉恶如仇,尤其看到远在他乡辛苦工作且被屡屡欠薪的群体孤立无助时,他的内心更是充满了愤恨,“就想尽快帮他们把权益拿回来”。

2013年5月6日,家住宣威市务德镇拖克行政村中排村民小组的浦某某来到文山市打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可随后该公司违反合同,没有安排其从事相应工作,也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同在该公司打工的黄某某也遇到了与浦某某一样的遭遇。浦某某、黄某某二人于是提出辞职,但公司拒绝办理手续,还要求二人赔偿公司损失。这让身在异乡打工的他们既无助又无奈。

于廷彪在得知该劳动争议纠纷后,主动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7月7日,向文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补发了浦某某、黄某某工资3200元,并为他们办理了社保及相关手续。

像这样的案例在于廷彪身上数不胜数。从2007年11月起,于廷彪免费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986万元。“在部队,我为人民服务;到地方,我还为人民服务。”于廷彪说,服务人民是他根植内心深处的初心、使命。

同样致力于为农民工群体维权的还有昭通市昭阳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副局长范锦文。在昭阳区,他被农民工亲切地称为“娘家人”。

范锦文2012年开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时间虽不算长,但他对困难群体耐心热情、服务周到,对法援业务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案件质量,让一大批维权群众感受到了温暖。

2018年7月10日,胡某阴沉着脸来到昭通市昭阳区法律援助管理局的服务窗口。原来,2018年2月14日,其给许某承包的“村村通”公路工程大寨乡雷家营工程做工,现承包人欠其5万余元工资一直未付。

“你先别急,你的困难,按照相关政策我会第一时间为你办理,为你开启绿色服务通道,帮你追回应得的劳动报酬。”范锦文一边为胡某登记,一边安慰,并帮他填写援助申请书。

后来,范锦文多次努力联系欠款方,刚开始吃了闭门羹,但他没有放弃,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打,说明权利义务和侵权后果,最后终于帮胡某讨回了工资。

拿回工资的胡某前来感谢范锦文,满脸笑容,坚持要请他吃饭。范锦文婉言拒绝:“不用,这是一个律师应该做的,你的笑容就是给我最好的礼物。”

基层很苦,但也很快乐

在最基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者尹学礼的感受是:很苦,为了一个案子往往跋山涉水,进村入户;但也很快乐,因为和群众打成了一片,看到了边疆群众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

老麦乡属高寒山区,经济落后制约着法援工作的开展,尹学礼却依然在这里扎下根来,默默坚守在法援岗位上。他说:“总得有人坚守和推动,为这个地区困难群体讨公道。”

2018年4月,老麦乡村民胡某起受隆阳区西邑乡村民吴某洪雇佣建房。施工过程中,胡某起从屋顶摔下,全身多处受伤,到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吴某洪前期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就再也没有出现。

接到申请后,尹学礼多方努力,联系双方调解,最后,胡某起与吴某洪就赔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尹学礼又到老麦乡民政办积极协调大病医疗补助,最大程度为胡某起减轻负担。

“只有用心服务、细致入微,才能真正案结事了。”多年来,尹学礼就是以这样的执着理念坚守高寒山区,跑遍了老麦乡100多个村寨,掌握群众动态,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走深走实。

法治国家建设离不开法律援助律师们的努力,他们把“法”送到了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营造崇尚法治、崇尚公益的社会风气,用法治阳光照亮边疆边境地区。

从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张雯雯毅然放弃了昆明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回到了家乡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供职于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

读研期间,张雯雯在帮助导师收集、整理关于边疆法律援助研究的国家级项目的文献资料时,了解到边疆还有许多贫困群众请不起律师。从那时起,张雯雯就暗下决心,毕业后要为更多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办理法援案件就是做公益,没有惊天动地,考验的是法律工作者的爱心和耐心。”多年下来,张雯雯对法援工作这样理解。

每次接到案件,张雯雯便及时与当事人会谈,了解案件情况,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规定,分析诉讼风险。在办案过程中,她一视同仁,耐心细致地为受援人提供专业服务。“能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我真的很开心。”张雯雯说。

法律援助需要与时俱进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高质量地为受援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在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农永乎看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首先要有顺畅的法援申请渠道和受理机制。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农永乎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在改革创新中推动法援工作向前发展。为确保群众申请法援的渠道畅通,在农永乎的推动下,富宁县在13个乡(镇)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45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在律师事务所及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构成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法援工作覆盖面和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牵着政府关爱。”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7年的昆明市嵩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郑玲认为,“在当下网络发达的时代,法律援助也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

工作中,郑玲深入学习研究“互联网+法律援助”模式,线上注册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定期更新法律知识、典型案件,及时回复网民咨询,在法律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网络沟通桥梁。

老人赵某早年离婚,患癌症后亲人和子女对她疏远不顾,她因治疗欠下医药费。郑玲一边收集证据并作为老人的代理人向法院起诉子女,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另一边思考如何解决老人眼前的实际困难,在征得老人同意后,她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起众筹。很快,郑玲就帮老人筹得善款数万元,老人不仅付清了医药费,还能继续接受治疗。

2018年,郑玲还通过网络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某足不出户就办结了其法律援助案件。“每每看到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贫弱群众解决了法律难题,我就觉得这份职业很伟大。”郑玲说,自己的理想就是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个人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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