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要闻

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在昆明举行
会议强调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切实担起政治责任 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凝心聚力

陈豪讲话 阮成发主持 王予波出席 李江作总结
来源:云南日报          2019-11-09 07:09:20 【字体:


11月8日上午,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能力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担起政治责任,推动全省政协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奋力开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

省委书记陈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主持,省委副书记王予波出席,省政协主席李江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科学总结了做好政协工作的宝贵经验,科学回答了人民政协事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人民政协理论,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陈豪指出,近70年来,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服务云南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立足新时代新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在继往开来中展现人民政协工作的时代风采,更好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聚人心、添助力、增合力。要更加有效地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使之成为促进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要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把人民政协打造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协工作制度,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制度,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的整体效能;要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广大政协委员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履职本领。

陈豪强调,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要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开创新时代我省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协工作,虚怀若谷、广纳群言,积极主动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全局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政协党组要切实肩负起应有的政治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要进一步支持和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着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政协机关;要更加重视加强和改进基层政协工作,将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

阮成发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努力开创全省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希望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积极帮助各级政府更好改进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各级政府要把支持人民政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强化协同配合,把政协的政治协商作为决策程序的重要环节,认真吸收政协意见建议,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支持政协改善工作条件,为全省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李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召开之后,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新时代我省政协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为推动新时代我省政协工作展现新气象、做出新作为注入了强劲动力。我们要切实把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领会好,把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发挥好,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要求落实好,把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好,把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好,锚定使命任务,找准工作着力,认真履职尽责,干出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样子,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作出人民政协新贡献。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领导,在昆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领导、住昆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和中央驻滇单位、省政协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省委主委、副主委,省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各州(市)党委书记、政协主席、党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政协主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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