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动态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正式命名
昆明市红河州上榜

来源:云南日报          2019-12-14 07:37:44 【字体:

12月9日,国家民委正式命名昆明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近年来,昆明市自觉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注重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创新创建工作体制,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政策保障。突出主线和主题,创新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团结带领各族群众融荣与共、同心同行。推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推进绿色发展,不断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坚持把城市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平台,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新社区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用法律保障和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完善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注重创建导向和实效,强化基层基础,坚持常态长效,丰富载体渠道,打造特色品牌,推动新时代创建工作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红河州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普惠工程”“凝心聚力工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建共创机制”,加强系统布局和政策保障,强化纪律约束和督查问效,推动创建工作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同时聚焦脱贫攻坚首要任务,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和新动能,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力推动边境地区开发开放,建成一批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州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大力保护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培育打造一批民族文化节庆品牌和文化艺术精品,形成和发展了多元文化共生共荣的红河文化,全力打牢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文化基础。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建加强社区民族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条件和环境。坚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传承“团结爱国公约”历史传统,创新推动地方性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和社会规范体系建设,推动民族事务多元主体治理。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