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01-26 17:30:00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巩固、增强、提升、畅通”要求落到实处。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改善供给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治本之策。要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把“八字方针”作为管总的要求切实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保持破、立、降力度不减,积极化解煤炭、粗钢、水泥等过剩产能,完成46户“僵尸企业”出清,坚决遏制和淘汰不安全、不环保的产能,坚决不批、坚决不上污染环境的项目。落实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再为企业降成本900亿元以上。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精准用于支持省级重点项目建设。

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将2019年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启动“四个零”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负面清单之外“零门槛”,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专项治理对企业的各项乱收费,全面停止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企业服务“零距离”,主动为企业解难纾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侵权行为“零容忍”,坚决制止对企业一切不必要的检查、督查和考核,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提升产业链水平。大力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持续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坚持“两型三化”,聚焦八大重点产业和“三张牌”,绘制产业链“全景图”,做大做优做强产业链,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争取更多领域站在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上。

畅通经济循环。大力发展服务经济,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农村电商零售额增长30%以上。实施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稳妥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全政银企协调沟通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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