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01-26 20:32:00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是新时代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战略性举措。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镇和乡村共生共荣、各尽其美,让各族群众共享现代化的美好生活。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努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推进10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每个有条件的村至少培育1个专业合作社,每个县培育几家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全省重点培育10家农业上市企业。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体系,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防止非农化,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推进集体林权、农业水价、农垦、供销社、农业科技体制等改革。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认真落实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充分发挥“银、政、保、担”组合作用,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引导更多资金进入农业生产,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扩大农产品保险范围,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用好跨省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等政策。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高效流动,形成城乡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优化城镇布局,以昆明为核心,加快推进滇中、滇西和滇东南城市(镇)群建设,打造提升民族文化型、生态自然型、沿边口岸型等小城镇,形成“一核、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型”新型城镇化体系。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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