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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累计完成提升改造142个农(集)贸市场

来源:云南网          2020-09-17 11:33:46 【字体:

9月16日,昆明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开平介绍了全市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目前,全市农(集)贸市场292个。全市需达标的中型以上餐馆4821家,小型餐馆33110家,学校食堂276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652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5家,中央厨房16家,餐饮类食品摊贩7257家。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提升改造142个农(集)贸市场,今年重点提升改造65个农(集)贸市场已基本完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35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400家次,学校食堂450家,签订承诺书3284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1份,已达标餐馆846户,两个专项行动实现良好开局。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 年底前全部达标

坚持“四类”餐饮单位全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城区、旅游景区中型以上餐馆9月底前实现全部达标,小型餐馆、单位食堂、餐饮类食品摊贩年底前全部达标。

推进“清零行动”见成效。全面推进无证经营餐饮单位整治,符合发证条件及时督促办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坚决取缔。

开展“两个创建”树标杆。坚持典型引路,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开展餐饮安全示范街(区)、餐饮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创建一个以上餐饮安全示范街(区)、创建一批餐饮安全示范单位。

落实“七个达标”严要求。一是周边环境整洁达标。保持门前路面整洁,餐馆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二是就餐场所干净达标。保持门窗、桌面、座椅、地面洁净,有顾客洗手设施,卫生间设置合理、配套齐全。三是后厨合规达标。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求,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四是仓储整齐安全达标。食品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开展食品原料自查,禁止采购明令禁止食品。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长江流域渔获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五是餐饮用具洁净达标。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场所要满足卫生要求,集中消毒企业要有合法资质证照。六是从业人员健康达标。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卫生管理,消除传染病隐患。七是配送过程规范达标。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 “六个重点”落实卫生标准要求

严格“一个标准”。严格落实《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和相关标准,推动实施标准化农(集)贸市场示范工程,努力实现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目标。

坚持“两个导向”。一是积极推动建立“互联网+市场”运营新模式,推进智慧化农(集)贸市场建设,支持线上线下交易,倒逼市场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二是积极探索实施“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管理技术强化对农(集)贸市场的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强化“三个保障”。一是强化政策保障,使全提升行动做到制度化、法制化运行。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引导社会投入与政府奖补相结合,推动民营资本不断注入农(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完善全提升行动部署推动、督办检查、考核验收“全链条”工作机制,同时着力构建农(集)贸市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深化“四个一批”。继续巩固拓展农(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惠民实事”成果,对全市农(集)贸市场改造提升一批、新建扩建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收购回购一批。

落实“五有要求”。全力整治农贸市场乱象,落实农贸市场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卫生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

突出“六个重点”。一是严格落实市场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对操作台面、垃圾桶、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重点消杀,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二是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严格防止疫情通过冰鲜肉类、活禽、水产等商品传播,着力加强市场疫情防控;三是压实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四是加强水生、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销售行为监管;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着力规范活禽交易;五是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提升工程,着力清理市场周边环境;六是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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