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楚雄州通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
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3-09 09:30:00 【字体:

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楚雄州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2020年3月12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楚雄州委、州政府反馈移交督察发现的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楚雄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楚雄州及时成立了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州委书记杨斌同志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殷殷嘱托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极高的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全面彻底高质量如期安全抓好整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各项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州委州政府迅速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立案查处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案件工作方案》,成立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对督察组移交的追责案卷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州委和有关县委研究同意,对移交楚雄州的“楚雄州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所涉及的4个责任单位和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从问责单位的级别看,县处级单位1个,乡科级单位3个。从问责责任人的级别看,乡科级干部5人,其他干部4人。从问责方式看,通报问责5人,诫勉问责4人。现将追责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督察组进驻期间,对楚雄州8个县市进行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发现禄丰县、南华县、牟定县等3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运行不正常等问题,甚至部分垃圾填埋场还存在渗滤液渗漏、违规设置排口等环境风险隐患。住建部门作为主要责任单位,督促检查不力,部分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疏于日常排查,监管流于形式、走过场,以致多个县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仍然突出。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4个单位和9名领导干部问责。其中:给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面检查问责;给予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个单位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技科科长刘学华(时任城市建设科科长)、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科长杨定祥(时任城市建设科科长)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周智荣(时任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通报问责;给予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伍清茂诫勉谈话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禄丰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阮利斌诫勉谈话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军贤诫勉谈话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南华县环卫站站长黄文松诫勉谈话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毕勇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风控部经理经杰(时任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我州一些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全州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发挥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敷衍整改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要拿出壮士断腕、浴火重生的勇气,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中,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全面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建设最美中国彝乡、打造“滇中翡翠”。


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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