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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五项措施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7-10-11 00:00:00 【字体:

9月,楚雄市按照试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试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楚雄市政府分管同志2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对试点工作内容事项涉及范围、工作流程等各项工作要素提出具体要求,把准试点工作方向。

二是完善工作方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0号)要求,市政府办对楚雄市试点工作方案中“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试点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为全市集中力量,实现试点工作重点突破奠定基础。

三是抓实工作进度。围绕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进度任务表,将实施步骤中“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完善阶段、验收阶段”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4项具体工作,明确了每项工作具体内容、完成时限等相关要求,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月、落实到人,做到试点工作月初有安排、月中有督促、月底有检查,确保各个阶段工作逐一落实。目前,第一阶段的4项具体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标准编制培训通知要求,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及涉及“财政预决算、城乡规划、公共法律服务”3个试点单位具体业务人员,参加试点工作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实际操作和相互交流,明晰了标准编制工作要求,掌握了标准编制业务技能。

五是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标准编制培训结束后,市政府相关领导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大胆探索、动态调整”工作思路,加强与省、州政府和省标准化研究院请示汇报,积极与其他试点工作单位对接学习,按照《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标准制定计划表》,认真开展“财政预决算、城乡规划、公共法律服务”3大领域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及城乡规划事项公开规范编制工作,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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