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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探索“4+2”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云南日报          2019-12-12 07:33:35 【字体:


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目标,元谋县充分借鉴学习“枫桥经验”,在县、乡、村、组四级积极探索创新“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多元化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元谋县在推进龙川江河道治理、旧城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攻坚工作中,因各种矛盾纠纷叠加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上升。针对这一实际,当地通过在村民小组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村委会社区设立工作室、乡镇设立调解工作中心、县大调解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将村组干部、老党员、脱贫攻坚观察员、离退休干部教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选聘为人民调解员,共组建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795个3602人。

通过严格管理考核,元谋县严格规定每一件矛盾纠纷必须由下而上至少组织2次调解,明确到村委会(社区)、到乡镇、到县大调解中心分别要消化80%、85%和90%以上,到法院“最后一道防线”只能占总量的5%以内,通过层层设防,层层压实责任,层层包案化解,有效化解了一大批在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攻坚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问题,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效遏制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问题发生。

统计显示,今年前7个月全县有各类矛盾纠纷2269件,调解成功2257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9.47%,调解协议书涉及金额2133.59万元。“自推行‘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来,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县纪委一位负责人说,老城乡丙间、老城村委会3个村民小组221户农户因易地扶贫搬迁、水电移民安置征地引发的山林权属纠纷,纠纷时间跨度长达20年之久,一直是引发群体上访的“爆发点”,“为彻底消除矛盾隐患,老城乡严格按照‘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工作要求,抽调乡、村、组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进行调处,于今年4月将这一长期没有化解的矛盾纠纷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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