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索引号
530000/202202651
文号
迪残发〔2021〕35号
来源
迪庆州残疾人联合会
公开日期
2021-11-14

迪庆州残疾人联合会 迪庆州乡村振兴局 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迪庆州
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残联、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教体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努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完成这一目标不仅需要残联部门发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职责,更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及帮助。

目前我州约有2.2万名残疾人(其中持证残疾人1.8万人),直接影响着1万多户的家庭、8万多的家庭成员。要让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工委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并由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发展等的需求,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做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局统筹安排。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帮扶需求,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发挥“一平台、三机制”作用,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的持续落实。建立残疾人跟踪访视机制,在政策衔接、监测机制、精准帮扶和兜底保障方面精准发力,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群纳入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和帮扶机制,做到残疾人返贫致贫“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各项帮扶政策,进一步加大已脱贫残疾人的稳岗就业帮扶,持续推动对残疾人家庭的产业帮扶。不断加强为农村残疾人服务能力,做好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残疾人充分享受政策帮扶。

(二)目标任务。过渡期内,保持残疾人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加大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稳定脱贫政策帮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解决好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需求,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的持续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要求

(三)保持残疾人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现有残疾人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

(四)筑牢防止返贫的“防护堤”。一是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及时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其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和帮扶机制,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发现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二是建立残疾人跟踪访视机制,做到“早发现”,基层残联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要紧紧依靠村“两委”和结对帮扶人,密切联系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及时掌握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及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突发变故产生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残疾人家庭情况向村“两委”和残联、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反映有关情况,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三是做到“早干预、早帮扶”,及时落实帮扶政策,针对纳入监测范围残疾人家庭实际,分层分类制定精准帮扶办法,采取多层次、复合式举措,及时进行针对性帮扶,随时核查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帮扶质量和效果,做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四是将脱贫残疾人相关工作纳入“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在优化调整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办理的规范化,实现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与全州救助平台的数据对接,继续推进“智慧残联”数据支撑平台建设,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残疾人办证需求、救助需求逐步实现线上申请,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救助平台及时回应、及时帮扶,与残疾人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帮扶措施更有针对性。

三、重点工作

(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评定工作的意见》《关于办理残疾人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迪庆州残疾人联合会 迪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市残联、卫健局要明确职责,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县市残联要坚持办证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残疾人证规范办理工作,提高残疾人证办证质量。卫健局负责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残疾类别和等级的评定工作。县市卫健局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上门开展评残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工作,同时也作为系统内年度考核的一项工作予以安排和落实。通过残联和卫健局的协同努力,让每一位符合办证条件、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时按规定办理到残疾人证,为其享受国家政策提供保障。

(六)巩固优化“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持续推进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保障服务体系。继续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残疾人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兜底基本生活;落实符合条件的脱贫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参保范围;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按照省级工作安排,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提升残疾人教育质量。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扩大家庭无障碍改造有效覆盖面,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七)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行动。持续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行动。各县(市)要摸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底数,为残疾人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加大对残疾人产业发展和稳岗就业的扶持力度,做好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的梳理归类和补充完善。加强农村残疾人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残疾人就业能力。积极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用好乡村现有的和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继续实施残疾人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增收行动方案。稳定发展集中就业,鼓励扶持创业、灵活就业,鼓励和培育残疾人创新创业,全面推进辅助性就业。积极探索支持性就业,健全完善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帮扶机制,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强化助盲脱贫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重度视力残疾人走出家门接受盲人按摩培训,为下步就业打下基础,减轻家人负担,体现个人价值。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要加强盲人按摩培训,促使受训人员就近就便就业。加强盲人按摩店服务管理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稳岗帮扶措施。各县市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援助月活动范围,全力做好应往届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及残疾人劳动转移服务工作。

(八)加强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全省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为重点,持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服务质量。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救助制度内容及配套政策;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和专项资金监管,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儿童及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达到“应救尽救”的目标。

(九)接续做好农村残疾人帮扶项目。加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残疾人帮扶示范基地项目,鼓励实施适合残疾人家庭的助残扶贫项目。规范残疾人帮扶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残疾人帮扶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安置残疾人生产劳动、辐射带动、帮扶残疾人增收致富作用,强化帮扶项目及帮扶基地对残疾人的就业带动和利益分红。支持低收入残疾人参与帮扶项目、村内建设和发展就业增收。帮助残疾人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开展农产品销售增收。在异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中,加强残疾人搬迁户社会保障兜底、稳岗就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精准帮扶。

(十)改善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深入开展农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协同推进,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受益面。统筹多部门资源,形成政策合力,逐步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改造服务。

(十一)积极推进东西部帮扶协作。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以聚焦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为重点,准确摸清农村残疾人基本状况,梳理迫切需要解决的短板弱项,提出需要帮扶的项目计划,积极协调将帮扶项目纳入东西部帮扶协作项目库。主动对接帮扶州市做好项目的精准实施,准确摸清农村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状况,及时梳理迫切需要解决的短板弱项,特别是可以直接让农村残疾人获得实惠或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需求的方面,提高帮扶精准度和帮扶质量。管好用好项目资金。

(十二)提升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救助服务。充分利用乡村已有公办医疗、养老、托养等服务机构,对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通过集中托养、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给予基本照护服务帮扶。

(十三)提升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助残帮扶工作,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尤其是与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残疾人家庭一对一结对,在社会保障、教育安置、健康服务、稳岗就业、产业扶持、出行便利等多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进一步加强村残协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联系、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村残协专职委员作用,在日常入户走访残疾人家庭时,结合残疾人基本状况入户登记、困难残疾人家庭走访探视等工作,配合做好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调查,主动发现和推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十四)加强残疾人自强与助残宣传。深入挖掘全州残疾人自强先进事迹,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先进事迹,组织动员残疾人群众学习残疾人自强先进事迹,增强残疾人劳动致富的信心和动力。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助残扶贫先进典型事迹,学习助残先进对残疾人群体的关爱帮扶和对残疾人事业的奉献支持。讲好残疾人自强先进事迹故事和助残扶贫先进典型故事,宣传好残疾人帮扶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引导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鼓励残疾人树立创造幸福生活的信心。

四、加强数据信息比对共享,助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部门协同做好已脱贫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信息核查比对,及时预警返贫致贫风险,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家庭帮扶政策的落实情况,遇到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乡(镇)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互通信息,并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后跟踪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

县(市)残联、人社局要沟通对接好本县(市)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残疾人劳动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及残疾人就业创业情况,携手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县(市)残联、乡村振兴局要协同做好边缘易致贫户持证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持证残疾人、突发困难户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工作,落实监测措施,发现返贫致贫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帮扶;县(市)残联、民政局、财政局要及时沟通对接好残疾人享受低保、两项补贴、特困残疾人享受特困补贴的数据比对及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落实好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县(市)残联要做到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准管理之间的衔接工作,严格按照中残联、省残联要求做到有效期不足6个月(含)及不足1个月(含)的不少于两次的提醒换证,以免出现因残疾人证到期无法领取补贴等情况;县(市)残联、教体局要配合抓好残疾人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认真做好残疾学生数据对比核实工作(包括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数据;学前教育残疾儿童数据;大中专残疾学生数据);县(市)残联、医保局要及时比对残疾人医疗保险数据,抓好残疾人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县(市)残联、卫健局要抓住为民办实事的契机,规范上门评残及办证考核管理工作,并协同做好残疾人证办理医疗鉴定数据比对工作;县(市)残联要收集需要农村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数据,及时与住建局对接沟通在新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同步实施,扎实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残疾人住房保障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总之,要做好巩固拓展我州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必须加强部门之间联动性,要发挥各自职能,按照“四不摘”要求筑牢防止贫困的坚实堡垒。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要求,建立残疾人跟踪访视机制,及时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其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和帮扶机制,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发现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针对纳入监测范围的残疾人家庭实际,分层分类制定精准帮扶办法,并实时核查帮扶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帮扶质量和效果,做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残疾人家庭适时动态清零。



迪庆州残疾人联合会 迪庆州乡村振兴局 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人社局

迪庆州卫健局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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