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障
索引号
530000/202207946
文号
来源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开日期
2022-08-03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服务老年人办事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就抓好服务老年人办事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为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二、总体原则

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实做细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工作。

三、具体办法

第一条 完善“健康码”管理,开通“老年人无健康码快速通道”。对于无“健康码”的老年人,凭有效期内的纸质 证明材料、现场体温检测正常且无其他异常健康状况、登记有效身份证件等替代措施,可进入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业务,不再将“健康码”作为进入人才中心的唯一通行凭证,人才中心在一楼大厅和业务办事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引导等工作。

第二条 设置“老年人办事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服务大厅导服人员及志愿者制度,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才服务工作等办事窗口,配备“老年人优先服务专员”,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预约服务、全程陪办、协助填表、复印打印等全流程“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确保老年人办事“一站式”办结。

第三条 提升老年人办事体验感。完善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业务办事窗口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办事设施设备,设置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爱心专座区”,配备饮水机、充电站等服务设施,规范老年人办事引导指示标识,尽可能为老年办事群体提供便利。

第四条 提供必要的线下业务办事渠道。针对老年人对计算机、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不便、不熟悉等情况,在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才服务等业务中,提供必要的线下办理渠道,安排工作人员为老年人进行引导、讲解等服务。

第五条 针对老年流动人员党员不会使用手机交纳党费等情况,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党群部工作人员尽力做好解答、指导、帮助等工作,帮助老年流动人员党员熟悉掌握手机交纳党费等操作流程、继续保留现金交纳党费等。

第六条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打造“咨询服务有温度、政策解释有耐心、办理业务有效率”的良好氛围,把尊敬老年人、爱护老年人、帮助老年人的思想贯穿于人才中心各项工作、各窗口业务办理的全过程,大力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从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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