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与县发改局、园区等项目管理单位建立立项移交共享机制,从项目立项伊始,通过督促服务职能单位与项目建设企业、企业负责人与领导干部双向签订《富民县“亲”“清”政商关系承诺书》,以及向领导干部家属发放《助廉倡议书》等方式,强化源头监督,保障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目前,相关部门共移送立项重点项目30个,总投资17.76亿元。县纪委监委督促项目牵头单位及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162份,相关企业及负责人签订承诺书30份,向领导干部家属发放助廉倡议书63份,通过领导干部、干部家属、企业三方共筑亲清政商关系“篱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