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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生态 促转型 绿色税收撬动绿色发展

来源:云南日报          2020-11-29 08:02:3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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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税制建设,加强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促进绿色税收共治,以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

“目前,我省已实施的绿色税种包括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和烟叶税。”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至10月,我省共入库资源税24.7亿余元,入库环境保护税5.6亿余元,两项税收减免超过2.4亿元,涉及2000余户企业。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我省税务部门及时制定配套文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效应分析,鼓励治污减排,成功实现制度平稳转换、征收平稳有序。在环保税的正向引导和反向倒逼作用下,很多企业顺势而为,从被动减排到主动环保,不仅享受到更多税制改革的红利,还逐渐形成了改善技术、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排放的自觉行动,推动了企业转型升级。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滇西地区产能最大的水泥企业。“环保税引导企业进入转型增效的良性循环。”该公司负责人徐敦山表示,去年公司投入资金99万元对包装机进行加装收尘器改造,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并享受了减按50%缴纳环保税的优惠,少缴纳环保税248.49万元,公司尝到了低排放的“甜头”,准备再推动环保项目改造,在转型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2016年7月1日全面实施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后,我省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资源税改革工作。自改革推开以来,资源税与矿产价格直接挂钩,较好解决了不同品质和不同价格矿石税负不均衡的问题,促进了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对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加强矿产品的深加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资源税法,绿色税制体系逐步建立。资源税涉及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等五大类税目。与原有的资源税制度相比,资源税法拓展了征税范围,规范细化了税目、减免税管理,明确了分级分类确定税率的权限划分方式、以从价计征为主的征税方式。我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对税率结构进行了优化。与此同时,加大税收征收管理、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优化纳税服务质效,助力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走绿色发展新路。

“通过实施资源税法,公司开采的低品位矿预计每月可以减免资源税8万多元,全年预计减免近百万元,我们将腾出更多资金用来更新机器设备,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既提高了经济效益,又保护了绿水青山。”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办税员说。

普洱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铅锌矿产品为主的企业,资源税法施行后,税务干部上门进行“一对一”辅导,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新政带来的便利办税充满期待:“以前原矿销售额需要按换算比来计算成精矿的销售额,申报麻烦还不易操作,现在资源税法细化增加了原矿的税率和税目,以后申报更加简单便利了。”

“资源税法不仅统一规范了税目,分类确定了税率,取消了换算比、折算率规定,税务部门还简化了纳税申报,保留按月申报纳税,增加按季申报纳税,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普洱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资源税法施行后,除了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外,不少资源税优惠政策还让企业实现绿色转型、提质增效更有信心。

在云南,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受到了“绿色税制”保生态、促转型的作用,税收杠杆撬动绿色发展的成果日益显现,社会共享绿色生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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