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通报
索引号
53000000112201910002
文号
〔2019〕—2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19-07-0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的有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19年二季度,共开展5轮政府网站普查。截至6月25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351个,普查发现1个省直部门和曲靖、丽江、怒江等3个州、市的4个网站不合格(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8.6%。昆明、昭通、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迪庆、临沧等13个州、市和滇中新区合格率100%。

(二)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2019年6月14—25日,对全省在运行的143个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新制定出台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政府门户网站扣分指标进行检查(另有2个网站因单项否决未按扣分指标进行检查)。其中,最高得分97.9分,为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得分90分以上共92个,得分80—90分(不含)共34个;得分70—80分(不含)共17个。

(三)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19年6月14—25日,共抽查全省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80个,抽查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1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86.3%。其中,抽查在运行政务微博34个,发现不合格政务微博5个,合格率85.3%;抽查在运行政务微信公众号43个,发现不合格政务微信公众号6个,合格率86%;抽查移动客户端3个,合格率100%。

(四)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截至6月25日,“我为省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185条,超时回复2条;“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14条,超时回复1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检查中,首次以新检查指标监测发现个别网站服务不实用、互动栏目互动回应差、政策解读栏目不更新以及功能设计不完善等问题;部分网站标识不全、未进行有关备案;个别网站因有关备案和注册信息过期,导致网站不能访问;个别网站名称、域名、联系人等调整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修改基本信息。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不高。个别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有关政务新媒体主办、承办单位运维力量不足、运维水平低,导致个别政务新媒体长期不更新发布内容、提供不了有效的互动功能。

(三)政府网站域名申请注销不规范。部分州、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域名管理不规范,未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下一级域名的申请、注销。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维护。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通报指出的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新的检查指标,积极开展自检自查,严肃认真组织整改,重点加强发布解读、互动交流等栏目的维护管理,深入查找处理网页上错链、死链问题,高度重视网站各项备案注册,全面完善各类网站标识。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整合、迁移以及网站名称变更等。新建政府网站、还未纳入监管范围的政府网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政府网站标识码,纳入监管范围。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职责,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考评,有力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政务新媒体主办、承办单位要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长时间不更新、发布内容表述严重错误等问题,同时要强化互动功能设计,严肃、认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继续开展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及时清理注销闲置域名,对不符合规范的政府网站域名尽快按流程申请规范域名。各州、市政府办公室要全面梳理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下一级域名,对政府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下一级域名情况,于2019年7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并提交《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对此次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监督和管理。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于7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在7月第二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州、市和部门将进行通报。


附件:1.2019年二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2.2019年二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

   3.2019年二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4.2019年二季度网民留言办理超时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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