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划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05-14 10:05:00 【字体: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前 言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背景下编制的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纲要》,对于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顺利实现省委提出的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刚刚过去的五年,是凝聚人心、加快发展的五年,是抓住机遇、加大投入的五年,是创新思路、真抓实干的五年,是与时俱进、锐意改革的五年,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五年,是民族团结、平安和谐的五年。“十五”期间,全省上下形成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发展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的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克服非典、严重自然灾害和煤电油运紧张带来的困难,胜利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境安宁,顺利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步奋斗目标,开始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二步战略目标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

胜利完成“十五”计划,为编制和实施《纲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科学发展的办法和深化改革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编制《纲要》的指导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编制《纲要》的依据。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是编制《纲要》的基本要求。

《纲要》凝聚了各族人民的智慧,是引领未来五年发展的导航图,是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纲要》既指出了人民期望的发展方向,又提出了需要政府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努力实现的目标,更在公共服务领域做出了庄严承诺。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任务和奋斗目标,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一章 “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从历史发展阶段看,我省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层次。“十一五”期间,将进入人均生产总值1000美元以上的发展阶段。这既是云南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困难和矛盾的凸显期,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模式的关键时期,既要坚持又快又好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展方针、目标和任务又要适应初级阶段的基本省情和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特点,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三步走”的战略部署看,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十一五”期间,我们必须科学把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围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部署和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

具有加快发展的较好基础。“十五”计划全面完成,经济发展的条件改善,特色经济格局逐步形成,为加快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只要抓住机遇,科学谋划,积极应对,认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就能开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具有加快发展的明确方向。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经过“十五”时期的探索和实践,新的发展理念和思路初步形成,加快发展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发展方向更加明确。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好本规划,争取以较短的时间和较小的代价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具有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利于我们用好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推进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发展开放型经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有利于开展与区域内省区市的联合。投资环境改善,大力开展省内外经济协作,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将投资云南。

具有加快发展的广阔空间。深化行政管理、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教育等体制改革,将释放出巨大的动力。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还有很大潜力。席卷全球的科技创新浪潮,有利于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引进、集成、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内外先进技术,在关键环节和领域取得突破。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将产生巨大的投资、消费需求和就业空间,有利于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加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增强,国际分工格局发生新的变化,竞争压力加大。发展不够、发展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仍是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深层次的矛盾和体制机制问题愈加突出,需要在“十一五”期间着力解决。

经济结构调整的难度加大。需求结构不够合理,经济增长对投资的依赖将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不够协调,降低农业就业比重、扩大服务业就业困难。城乡结构不够协调,农民转市民面临障碍。部分工业生产能力过剩,工业发展空间受限。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加快科技进步的关系亟待改善,经济增长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日益凸显。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改善对资源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资源环境的价值明显上升,但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土地、水、矿产、森林等主要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下降。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以及水、大气污染的状况加剧,环境问题更加尖锐。

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突出。就业压力持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公共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倾斜,上学难、看病贵问题突出。收入分配不公平,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贫困人口、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面临很大困难。自主创新能力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尚未建立。

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拉大。农村发展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农民增收和减贫难度加大,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区域发展不平衡。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必将触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难度加大。

第二章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方针

“十一五”时期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云南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突出又快又好发展这个主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扎扎实实打基础、突出重点抓生态、调整结构创特色、依靠科技增效益、改革开放促发展、统筹兼顾谋协调、齐心协力建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不断开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十一五”期间,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加快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十一五”期间必须贯彻以下发展方针:

——以又快又好发展为主题。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既要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赶超发展,更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坚持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着力构建更多人参与发展进程、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发展模式,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富裕。

——以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方位调整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和所有制结构。切实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源开发,着力构建节约自然资源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和多数人支持、多数人受益的原则,以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化和推进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明显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

——以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以全面建设惠及各族人民的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和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全省空间开发战略布局为指导,在继续发挥滇中等相对发达地区龙头带动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以人为本构建平安和谐云南为目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把维护和实现云南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于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中,最充分地保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注重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注重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关注困难人群生产生活,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分配不公的问题。注重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精神文明水平。注重加快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发展的趋势和条件,“十一五”时期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性进展。主要目标是:继续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建设步伐,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到2010年,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3%以上,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2%以上,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支柱产业得到巩固加强,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发展,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内外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低收入人口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一步完善,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

——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10年,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1.2番,人均生产总值翻1.1番。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收支保持平衡。

——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进展。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5:43:42。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00亿元以上。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1.6吨标准煤。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能源充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总人口控制在460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明显提高。城乡统筹的就业体制初步建立,就业状况有所改善,五年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35%左右。基尼系数控制在0.46以内。贫困人口减少2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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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3%。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以多极多轴和城市群为主要构架的空间开发战略布局,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教科卫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8.5%,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改革开放迈出新的步伐。行政管理体制、财政和投资体制、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开放型经济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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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薄弱领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生态村、和谐村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扎实实规划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到201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600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00元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明显加快,总体小康水平明显提高。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发展农业生产作为首要任务,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1.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确保每年粮食种植面积达到6200万亩以上。加快优良品种、品系的繁育推广,集成良种良法及病虫害防治技术,普遍提高粮食单产。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搞活粮食流通。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做好土地整理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达到61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进一步加强以水浇地、坡改梯和中低产田改造为主的高稳产农田建设,“十一五”期间建设高稳产农田500万亩,高稳产农田累计达到3000万亩。

2. 加快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在保证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上,发展优质、生态、营养、安全特色农产品。巩固提升烟、糖、茶、胶、畜牧、林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花卉、中药材、蔬菜、马铃薯、水果、干果、食用菌等新兴优势产业。在德宏、临沧、保山等地建设糖料基地。

加快畜牧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草食型、节粮型畜禽,培育猪禽业、肉牛业、肉羊业、奶业等四大主导产业,突出良种繁育、动物防疫、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四个重点,发展规模养殖,实现品质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到2010年,肉类总产量达到440万吨、奶产量50万吨、禽蛋产量25万吨;畜牧养殖业总产值达到570亿元以上,占农业总产值的35%以上。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林纸一体化、木材加工及人造板、林化工产业、特色经济林、森林资源非木材产品、竹藤产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业等八大林产业,培育一批速生高产造纸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优质高产林化原料林、特色经济林、优质笋用材用竹林基地、林下产品种植基地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建设定向的原料供应基地和植物保护体系。加快发展经济林果,积极推进林产品深加工。到2010年,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努力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

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以优质化、专用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打破行政区划、所有制和行业束缚,推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重点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特色农产品商品基地,形成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群、产业带。在水资源短缺地区积极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在山区、半山区和岩溶地区积极发展草地畜牧业。退牧还草范围由迪庆州扩大到滇东北、滇西北等生态脆弱地区。

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化。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为方向,以农业产地环境保护和投入品源头控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行农业标准化。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农资节约和测土施肥,推广节肥、节药和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推广农膜回收利用,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发展生态农业。

3.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整合监测资源,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尽快建立畜牧、蔬菜、茶叶、花卉、烟草、药材、甘蔗和马铃薯等重点农产品的标准体系框架,努力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流通和消费。

强化科技支撑。整合省、州(市)农业科技资源,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优势农产品新品种,着力推广一批主导品种;搞好大宗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的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加快种养业良种体系建设。加强栽培、养殖、加工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

继续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大防疫和免疫密度,保证一类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疫需要,确保畜禽产品的安全和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名特优商品基地建设,加快发展专业批发市场,支持供销社流通网络改造和城市流通网络向农村延伸,探索和推行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现代流通方式,保持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合理水平。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区)、乡(镇)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扩大信息覆盖面,增强服务功能。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帮助并在投资、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扶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接政府和社会的支农惠农举措。采用合作、参股、预付定金等方式,引导村集体与供销社、农技组织、龙头企业等合作联合,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加强干旱、大范围致灾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雪灾、低温冷害、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及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的建设。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园艺、观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与带动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延伸农业产业链,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保鲜和储运,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推进龙头企业股权改造,健全企业与农户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带动农民增收。

2. 增加非农产业收入。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以推进体制、机制、科技、管理创新为动力,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集中,进一步增强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能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认真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引导和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实施“百万民工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力争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600万人。

3. 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的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每年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均高于上年。继续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范围。改革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完善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投入、贷款贴息等制度。整合政府投资,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投入效率。建立完善工商企业特别是以农产品和农业资源为原料的企业对农业的反哺机制。

(三)打好扶贫攻坚战

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明确扶贫工作目标,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以贫困村、贫困户为主战场,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突出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开发等重点工作,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公共事业。继续组织对口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建立解决因病因灾返贫和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贫困问题的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措施进乡、入村、到户,提高扶贫效益,从根本上建立起稳定可持续脱贫的长效机制。到2010年,基本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五年力争减少贫困人口250万人。

(四)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投入机制,扩大建设规模,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1.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乡村建设规划,整合各渠道资金,继续实施惠及广大农民的人畜饮水、农业灌溉、乡村道路、农村电网、农村综合能源利用、邮政通讯、草场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人饮解困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发展农村小水电,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实施一乡一路、一村一路、乡镇客运站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和生活垃圾治理,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改善环境卫生;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基本消除农村茅草房、杈杈房,免费提供通用的民居设计图,使农村住房整洁适用。在基本实现村村通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

2.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认真落实新增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确保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继续实施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的政策,确保农民子女有学上。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基础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网络,推进初级卫生保健。中西医、民族医结合,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对农村贫困户和五保户实施有效的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农民就医难问题。加强人畜共患疫病防治。

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以基本养老保险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农村社保体系,提高农村社保标准,扩大社保覆盖面。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

(五)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和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增收。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调整,适当撤并乡镇,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和职能,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促进土地的适度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分享经营性项目收益的方式。加快以集体林权为核心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垦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办法。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

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农民打官司难的问题。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树立婚丧嫁娶文明新风,形成邻里和睦团结、干群关系融洽的风尚,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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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发展具有云南特色的新型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骨干带头作用,大力扶持和培育中小企业。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广泛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发展电力、化工、冶金等六大优势产业链群。“十一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以上,2010年达到183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35%。非烟工业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提高到65%左右。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人力资源对工业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高。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一)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工业结构调整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科学管理,努力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要以资源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培育产业群为方向,围绕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推进“四个集聚”,促进劳动力、资本、资源和技术的有效结合和集约化、集群化的产业发展优势,做强烟草及其配套等十大行业、建设烟草及其配套等八大基地,积极推进30个重点工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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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广泛利用国内外的科研力量和科研成果,加快产业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建立一批产、学、研联合示范基地,扶持骨干企业建立区域性的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引导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投入。坚持“四个为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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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发展六大优势产业链群

1. 发展壮大电力工业。发挥资源优势,创新电力开发模式,建立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水电;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适当发展火电。加快建设澜沧江、金沙江、怒江三大水电基地和滇东、滇南、滇东北三大火电基地,把云南建成以水电为主的全国优质能源基地。加快体制创新,实施矿电结合,促进高载能产品发展。

2. 延伸化学工业价值链。强化磷化工,积极发展煤化工,适度发展盐化工,通过行业整合和体制创新,推进“矿肥结合”、“矿化结合”、“磷电结合”,形成全国最大的磷化工基地和辐射西南、面向东南亚的煤化工和盐化工基地。依托大企业,提升技术水平,促进化肥和中间原料生产规模化、集团化和基地化;大力发展科技型精细化工和资源精深加工中小企业,促进品牌化、系列化和集群化。做好面向西南和周边市场的炼油及石油化工的前期工作。

3. 改造提升冶金工业。发挥资源、能源和技术优势,建设和扩大稳定的后续资源基地。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延伸培育锡、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产品加工产业链,积极培育以有色、稀贵金属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群;推进钢铁工业技术装备和产品升级。把云南建设成国家级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基地、世界级锡工业及深加工基地、面向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钢铁工业基地。

4. 做强做大烟草产业。弘扬“两烟”传统优势,紧扣消费者口味,提高高档卷烟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加强行业整合,强化市场营销,努力扩大烟叶和卷烟出口。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研制混合型、低焦油、低危害卷烟。以技术创新为先导,提升烟草产业整体竞争力,保持云南烟草作为中国最大生产基地和重要研发中心的地位。

5. 积极发展生物资源加工产业群。深入挖掘有特色的传统药、民族药,利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高附加值新药,形成以天然药物为主体、生物制药和生物化学合成药跟进发展的格局,力争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医药产业基地。立足国内和周边国家市场需求,以中高档商品纸浆为重点,发展中高档和特种纸制品,力争建成全国重要的纸浆供应和纸制品生产基地。突出品牌与特色,做强制糖、制茶业,做大饲料、软饮料、果蔬、乳制品、马铃薯、方便食品、食用菌和天然香精香料等产业,形成规模化、功能化、绿色化、多样化的食品产业。

6.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群。培育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新材料、电子信息和机械产业。重点建设贵金属材料、锡基材料、铅锌锗材料和新型能源材料等产业基地。大力开发有特色的电子信息产品,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软件产品制造。发掘历史文化积淀,强化工艺、质量标准等基础工作,加快发展以“普洱茶”为代表的茶产业。以电力装备制造业为突破口,围绕骨干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现有企业,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提高装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

着力改善企业经营条件。加大协调力度,缓解出省运力紧张的矛盾。完善担保体系,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工程技术人员为企业服务。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扩大就业为取向,全面提高服务业的发展速度、层次和水平。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导向,突出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改造传统服务业,发展新兴服务业,全面推进服务业优化升级。服务业年均增长速度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年均增长9.5%左右,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2%;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约5个百分点,达到23%左右。

(一)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市场体系,推进内容创新和产品多层次开发,形成既富有云南民族特色、又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文化产业体系。按照加快建设特色民族文化大省和文化云南的思路,选准突破口,整合文化资源,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广播影视、出版、报业、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主导产业。以出版、广电、演艺和报业集团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稳妥有序推进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文化国有资产新型监管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实现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底蕴,开发、推广文化品牌,以品牌带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到2010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支出比重显著提高,文化产业占生产总值的8%以上,成为新兴支柱产业。

(二)努力实现旅游业的新跨越

按照大产业、大文化、大服务、大市场的思路,着力推进旅游业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实现旅游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全面提升产业素质和文化内涵。以创建世界级旅游胜地为目标,加大旅游业投入,着力抓好精品开发。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积极开发民族风情、生态旅游、健身旅游、红色旅游等专题旅游,推出一批特色旅游项目。加强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完善自助旅游服务体系。建立有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遏制不合理竞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国际国内区域旅游合作,加快旅游企业整合重组。重点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旅游企业集团。到2010年,初步把云南建成中国和亚洲地区重要的国际旅游胜地和目的地,实现从旅游大省到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三)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构筑以昆明为中心的滇中城市群物流核心圈、昆河经济带蒙自—河口综合物流区、滇西边境口岸转口与加工贸易物流区、滇西南澜沧江—湄公河国际物流合作区、以大理为中心的滇西北物流区和滇东北长江上游水陆联运物流区。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推进物流信息化,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整合和建设,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国际大通道为轴线、沿边口岸和区域性交通枢纽为依托、国际国内双向流动的区域性现代物流网络,力争使我省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物流枢纽。

(四)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整合网络资源,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数据交换中心、数字认证中心,推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互动的门户网站体系。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健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丰富的信息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信息咨询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培育网络接入、软硬件技术、网络和信息增值服务企业。

(五)进一步发展金融服务业

积极应对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吸引各种金融机构来滇开设分支机构,鼓励增设金融企业法人机构。不断拓宽金融保险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便利服务和外汇避险工具。加快发展小额信贷。

(六)规范、有序发展房地产等服务业

规范房地产市场,逐步建立房地产成本调查和公告制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扩大土地供应,加强政府调控,有效增加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应,改善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加强资本金管理。积极探索居民自助建房的有效途径。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抓紧培育中介服务、教育培训和医疗保健等新兴产业,提高诚信和服务水平。建设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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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

保持投资拉动的强劲态势,以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为重点,立足长远发展,继续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着力解决好投融资体制、大项目支撑两大问题,扩大投资总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按照全省空间开发战略布局的要求,优化规划,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通过5到15年的努力,实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跨越式发展,基本形成对内、对外通道合理布局的网络体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城乡供水矛盾得到有效缓解。以水电为重点的能源基地建设初具规模。信息网络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

(一)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铁路建设步伐,保持公路快速发展势头,进一步完善民航机场布局,发挥水运补充作用,启动并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把云南构筑成为我国通向东南亚、南亚的桥梁。

1. 铁路。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积极推进铁路建设。加快现有铁路网扩能改造,扩大规模,改善结构,增强运营灵活性,提高整体运输能力,基本形成干线铁路网雏形,提高连接周边省区及东中部地区干线铁路通道的能力。逐步建成西南进出境国际铁路通道。到2010年,货物发送能力提高到1亿吨/年,旅客运输能力提高到3000万人次/年;营运里程接近3000公里,其中复线率达到21%、电气化率超过60%。形成与国内铁路网及东南亚、南亚铁路网紧密相连,入滇、出境便捷的“四入滇”(南昆、贵昆、成昆、内昆铁路)、“三出境”(中越、中老、中缅铁路)通道格局。

2. 公路。按照战略性、全局性、可持续发展和公平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公路建设。以提高等级、完善路网为主要目标,在建设主枢纽的同时,加强区域性枢纽、口岸建设,大力发展快速客运,积极推进现代运输方式。加大农村公路改造力度。到2010年,力争高等级公路接近8000公里,高速公路达32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不低于15000公里,大幅度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3. 航空。按照适当超前、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机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省航空网。迁建昆明机场,并增加东南亚地区航线,直飞欧洲、澳洲,经北京、上海连通北美,把昆明机场发展成我国重要的门户枢纽机场。新建扩建一批机场,开通更多的省内各机场与国内其他省区的直飞航线。推进红河等机场的前期工作。

4. 水运。建设北以金沙江—长江联系华中、华东;东经右江—西江通向华南联系港澳;南由澜沧江、红河进出东南亚口岸;西由伊洛瓦底江进入南亚的四大陆水联运大通道。加大支持系统建设,提高水运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金沙江、澜沧江、珠江三条对外通道,加强滇南、滇东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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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源

着力优化能源结构,能源开发向可再生能源为主方向转变,煤炭开发向高技术综合利用为主方向转变。大力发展大型水电,协调发展大容量高参数主力火电,积极开发中小水电,加快开发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把云南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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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力。抓住国家实施西电东送、调整能源结构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电力发展,到2010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168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480万千瓦。加快西电东送通道和全省统一骨干电网、供配电网和城乡电网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电网。大力开拓云电自用、西电东送和云电外送三大电力市场。切实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扩大地方股份和调控权,建立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电力产业与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高度重视水电开发中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 电网。按照加强主网、优化供配电网结构、提高覆盖面和自动化水平、节能降耗的要求,保证电力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到2010年,建成全省统一电网及覆盖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的骨干网架,以及辐射滇西、滇西南、滇西北、滇东北各大型电源的500千伏骨干电网;建成从罗平出口、与南方电网互联的三回500千伏线路,力争建成云广第一回直流输电通道;开辟两条至华中、华东的输电通道,至2010年外送电力达1380万千瓦。

3. 煤炭。抓住国家建设大型煤炭基地、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的机遇,推进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洁净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大煤炭深加工转换力度,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钢铁、化工、建材企业联营,建设多产业协调发展的大型煤炭基地。2010年原煤总产量达到1.1亿吨。

4. 石油天然气管输及炼化工程。积极配合国家开展石油天然气管输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争取国家修建管道并在云南建设石油炼化基地;全面推进与东盟国家的能源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合作开发格局。

5. 新能源。加快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能电池等技术和产品,发展光伏发电。推进生物柴油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发展生物酒精燃料、沼气,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在丽江、宣威、下关等有开发价值的地区发展风能发电;开发腾冲、曲靖、洱源等地的地热资源。

(三)水利

开发和保护水资源,提高防洪抗旱能力。统筹考虑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对水资源的需求,着力解决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基本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水利保障体系。到2010年,新增蓄水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万平方公里,基本保障城镇和工业发展需水,保证城乡生活用水。21座重要城市防洪体系基本完善,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1. 水源工程。加快推进以“润滇工程”为重点的水源工程建设,确保麻栗坝大型水库和“十五”期间已经开工的20座中型水库竣工;全面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71件中型和125件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争取新开工建设青山嘴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

2. 滇中调水工程。认真做好滇中调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在国家支持下,力争“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以城镇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与生态环境用水,充分考虑各区域用水的重要性及迫切性、缺水性质和工程建设难度等因素,分步推进项目建设。一期工程以解决滇中发展极缺水问题为主;二期工程向红河州及沿线4个农业缺水区供水。

3. 重点江河湖泊和主要城市防洪工程。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及国际界河治理工程建设;在做好城市防洪规划的基础上,结合重点城市、经济区的防洪工程建设,重点治理保护城镇的中小河流;分期分批完成昆明、玉溪、曲靖、楚雄、景洪、蒙自等18座重点城市的骨干防洪工程建设;结合水源工程建设,修建城市和大坝子的骨干控制性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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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源地保护。完成全省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以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和下游地区水环境安全为目标,在重要饮用水源地实施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条例,限制经济开发活动并给予合理补偿。采取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保证水源地水功能区的水质要求;实施水资源调配工程,调节河湖水量分配,增加水环境容量和纳污能力。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控制地下水超采。

(四)信息化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到2010年,电话总数2631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57.2%;互联网用户数494万户,上网用户普及率10.6%;本地网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容量1040万门,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2105万户,行政村实现村村通电话。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

1. 网络基础设施。围绕第三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电视等未来网络建设重点,继续建设和完善具有先进水平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用信息平台,加强对基础通信管线的管理。继续做好争取国家批准建立云南区域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相关工作,积极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条件。同时,以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信论坛为契机,逐步实现与东南亚各国的网络连接。

2. 信息安全保障。强化安全监控、应急响应、密钥管理、网络信任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护。推进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健全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和安全准入制度。

3. 社会信息化。继续完善电子政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加强政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建设公共办公系统、公共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化共享平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建设好六大部门专网的同时,积极启动建设金宏、金盾等10大“金字号工程”。逐步推进城市信息化、农村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务信息化与社会信息化有机结合,提高政府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

4. 广播电视。加快边境地区的骨干转播台和边境口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加强民族语言广播和对外广播。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试点推广普及,以昆明、曲靖、玉溪、文山、楚雄、大理、红河、版纳、丽江等州市为重点,带动其他州市所在地及大部分县级城市,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五、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改变传统区域发展思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和城镇体系,将全省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实行有区别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规范空间开发秩序,遏制区域、城市间的不合理竞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各区域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三位一体的空间开发格局,为聚集人口、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区域人民生活和公共服务水平基本相当、城乡和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构建空间开发战略布局及主体功能区

遵循多极多轴线的空间布局原则,依据地质地貌、水、土地和环境承载力,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现有开发状况、对内对外联系等因素,在今后20到30年间,逐步形成以滇中地区为发展极、沿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展开的“一极三向五群”空间开发战略布局。

在空间开发战略布局的基础上,按照滇中、滇西、滇东、滇南四大片区“一优(优化开发)三重(重点开发)”的总体格局,针对我省资源环境立体分布,四个片区既有具备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潜力的区域、又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的实际,全省划分为以下各主体功能区。

1. 优化开发区。指滇中地区的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四个城市及其相关地区。本区域开发密度较高,是省内发展基础最牢、发展水平最高、继续开发前景最好的区域,但区内缺水问题突出,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四个城市分工协作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其主体功能是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省参与“9+、“10+区域协作、竞争的主体。发展导向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变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大量排放污染的经济增长模式,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大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参与区域竞争的层次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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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点开发区。指滇西、滇东、滇南三个片区中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承载支柱产业发展和对内对外开放的区域。其主体功能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支撑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以及我省面向“9+和东南亚、南亚开放的传承点。重点开发区的发展导向,是加强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建设,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的产业转移和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人口转移。

3. 限制开发区。指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内生态环境脆弱、聚集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的地区,主要是天然林保护地区、退耕还林生态林地区、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区、重要水源地、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等。这类地区分布于全省各地,要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的方针,把开发活动集中于当地可以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引导人口自愿平稳有序地转移到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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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禁止开发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这类区域散布于全省,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和考核标准:

财政政策。增加对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转移支付,使当地人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投资政策。重点支持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产业政策。引导优化开发区转移占地多、消耗高的一般加工业,提升产业层次;引导重点开发区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推进工业化,同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就业水平;引导限制开发区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的产业扩张。

土地政策。对优化开发区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加快土地向集约利用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重点开发区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建设用地供给,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

人口政策。鼓励在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引导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转移。

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优化开发区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考核,弱化经济增长速度考核;重点开发区综合考核经济增长与质量效益、就业与工业化和城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等;限制开发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考核;禁止开发区主要考核生态环境保护。

编制滇中、滇西、滇东、滇南四个片区的区域发展规划。

(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城镇化是落实空间开发战略布局的核心。要改变从本辖区出发扩大行政中心布局框架、层层推进的城镇化模式,全面贯彻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方针,在全省空间开发战略布局框架内,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依据,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功能互补的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循序渐进、节约土地、布局合理的城镇化道路。到2010年,力争城镇化水平达到35%左右,“城中村”问题基本解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25%。

“十一五”期间,要以发展现代新昆明、其它大中城市和特色城镇为重点,加快完善城市体系。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力争到2020年,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尽快把大理、蒙自、曲靖和玉溪发展为大城市;抓紧昭通、楚雄、保山、临沧、文山等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及其它资源环境、产业、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节点城市建设,尽快发展成为中等城市;着力把丽江、香格里拉、景洪、思茅、潞西、六库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重点城市;加快县城建设,以城镇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特色,找准定位,加快发展一批特色小城镇。

着眼今后20到30年的城市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发展潜力大的区域着力发展城市群,大力吸纳人口。到2020年,形成各城市群的基本构架和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市体系:滇中城市群,包括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四城市及周边相关市(县);红河(个开蒙)城市群,包括个旧、开远、蒙自、弥勒、建水、文山、砚山等市(县);思普景城市群,包括思茅市的思茅、景谷、普洱和西双版纳州的景洪、勐海等市(县);大理城市群,包括大理、祥云、弥渡、宾川等市(县);保腾潞瑞城市群,包括保山、腾冲、潞西、瑞丽等市(县)。

“十一五”期间,滇中城市群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加快解决结构性问题,为形成各城市优势互补、各展所长的发展极奠定基础。抓紧实施掌鸠河、清水海等调水工程,加快推进“滇中调水”,解决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同时,加强水污染治理,提高耗水产业准入标准,大力推进节水型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强各城市间空间联系,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城市间快速交通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昆明与周边城市的连接区—安宁工业经济区、昆明新机场空港经济区、马金铺(澄江)服务经济区和宜良卫星城,并沿昆明至曲靖公路、安宁至楚雄公路加大生产力布局力度;加快昆明、玉溪一体化发展进程;抓紧实施曲靖、楚雄城市发展规划,扩大城市规模。高度重视四个城市的产业层次和结构趋同倾向较重的问题,昆明要主动调整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大力提升产业层次,全面发展面向全省和东南亚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曲靖、玉溪、楚雄要承接昆明的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特色产业,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循环,提高辐射滇东、滇南、滇西三个片区的能力。

红河(个开蒙)、大理、思普景、保腾潞瑞等要按照城市群发展的战略取向,在实施当前规划的同时,注重改善资源环境条件和加快对内对外开放,统筹周边有条件的市县,做好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在城市群总体规划指导下,加强基础设施,特别是快速交通设施建设;培育和聚集一批以市场为纽带、技术联系紧密、资源统筹的城市产业群体;实行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吸纳人口。

集约发展特色中小城镇。充分认识中小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低、基础设施成本高、服务业发展空间小、难以聚集人口和经济等不利因素,根据历史文化、资源区位条件,找准发展定位,实行分类指导、集约发展的方针。充分挖掘丰富的历史和民族文化资源,加快发展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城镇。沿交通线和交通节点,发展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和城市群服务的次中心、工业城镇、物流和销售中心等。沿边境地区,要大力实施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以口岸建设为依托,发展相关服务业,建设为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服务的中小城镇。

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切实做好城镇人口统计工作,为各级政府规划和指导城镇化提供依据。城市规模和布局要与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公共服务水平相适应。缺水城市要适度控制城市规模,严禁建设高耗水产业和景观。城市道路和供排水、能源、环保、电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破除部门分割,在统一规划基础上协同建设,减少盲目填挖和拆建。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区要把快速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发展的优先领域,超前规划,适时建设。适应城市家用轿车普及,同步规划建设道路和停车场。采取有力措施,缓解昆明等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城市居民特别是农村进城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加强防洪、防震、消防等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危旧住房改造,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保护民族和文化遗产。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统筹考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劳动就业、社会事业、行政管理,在战略、体制、规划、政策等方面做出重大调整,促进城乡协调健康发展。

1. 大力推进人口城镇化。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合理有序转移。优先将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村人口转为市民,依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城市建设征地而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城市政府负责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继续实行亦工亦农政策,切实保障他们在劳动时间、报酬、法定节假日、安全保护和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逐步使农村大部分下一代劳动者成为高素质、有技能、专业化的产业工人和职业化的服务业员工。

2. 努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把农村发展摆在优先位置,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资金及人力投入。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加强各级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职责,建立保障农村投入和评估城乡公平发展的有效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城乡人均财政支出比控制在5000以内(农村=100),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控制在400左右(农村=100)。

3.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每个县培育2个以上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支撑力强的支柱产业。完成47个县域经济试点县试点任务,全面实现“兴边富民工程”目标。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特色经济为依托,城镇化为载体,围绕农民增收、工业增效、财政增长、后劲增强,促使县域经济加速发展。促进乡镇企业与城镇化良性互动,推进城镇化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市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培育小城镇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基础。到2010年,力争建成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业经济、旅游经济、口岸经济、劳务经济和其他特色经济发达的大县、强县。

(四)建立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各级政府承担的主要职责。“十一五”期间,要在确立空间开发战略布局、树立规划权威、强化政府责任、改革体制机制等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1. 明确全省空间开发的战略布局和责任机构。广泛征求各利益相关者意见,充实空间开发远景、开发方针和原则,制定和实施有差别的区域政绩考核标准和经济社会政策,完善空间开发战略布局,并通过立法程序,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公布。

2. 规划先行。在空间开发战略布局的指导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乡发展规划,保证规划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乡村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明确规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偏差,保证规划全面实施。

3. 强化政府的统筹协调职责。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以体制机制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加强省政府统筹协调全省布局、战略规划、利益协调和组织实施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职责。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按照属地化原则,明确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上级政府对实施状况进行监测,并对困难地区给予必要的支持。

4. 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推进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为农民进城开辟创业资本和社会保障资金渠道;逐步废除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城乡居民自由迁移的人口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在职业、工种方面的限制,培育城乡平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个人账户随本人流动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有利于加快城镇化的财政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城镇化管理体制。

(五)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地区、散居民族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和民族“直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兴边富民。到201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发展水平差距拉大的趋势得到遏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劳动者素质较“十五”末有较大提升。基本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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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快民族地区脱贫和发展步伐。以民族自治地方的56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含14个边境县)、民族贫困乡以及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聚居村为重点,继续采取特殊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共同发展。

2. 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在25个边境县全面落实“兴边富民工程”30件惠民实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边境对外开放合作区。加大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和提升口岸功能,促进与东盟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对边境沿线缺乏生存条件、生活特别困难,但因守土固边不能易地搬迁的少数民族特困群体,实行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并逐步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资源管理,着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建设集约、清洁、安全发展的经济体系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到2010年,全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机制基本形成,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2%以上,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下降为300吨。化学耗氧量控制在27.6万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9.7万吨以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9.5%。基本遏制住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环境保护投资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

(一)加强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

抓紧建设有效的资源管理体制,落实在开发中保护、以保护促开发,建立和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

1. 切实推进自然资源的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充分认识并抓住资源环境价值上升的有利趋势,以本省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及时调整水及水能、矿产、生物、旅游等优势资源的开发策略。优先开发社会人文资源及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根据与地方经济社会及环境保护的协调程度,控制水电开发节奏;在保持生物物种多样性和维护生物群落生态的前提下开发生物资源;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大力发展精、深加工矿产业;提升旅游景点景区的开发层次,制定主要景区的环境容量,慎重开发生态价值高的敏感区域。

加强开发管理,实行资源的有序开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开发资源,没有规划或不符合规划的不开发,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开发,综合利用技术不成熟的尽量少开发,优先支持保护措施得当的企业开发。禁止严重破坏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对出口优势资源实行总量控制,限产保值。加强政府协调,遏制各地不合理竞争导致的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现象。

推进制度创新,实行资源有偿开发。建立规范的政府配置自然资源的管理制度。从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等公共利益出发,加快建立规范的自然资源开发权有偿获取机制。加快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提高涉及资源开发、征地移民补偿、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行政性收费标准,规范征管和使用行为。从优势资源入手,加快建立水(能)权、矿产权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交易制度。

2. 建立促进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水能资源、旅游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完善资源管理和节约、综合利用、节能及可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法律法规。推进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包装废弃物等的回收利用管理。完善节能、节水、节材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核算制度。在规划、项目审批中优先考虑循环经济要求。将资源节约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逐步提高高能耗、高消耗、高污染企业和产品的税赋,调整资源税计税办法,提高资源性税费的征管和使用效率。

建立各级财政专项基金,支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政府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机制。以减少一次性消费为突破口,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重点抓好土地、水、煤、电及其它优势资源的价格和收费改革。

(二)集约高效利用关键自然资源

1.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管理工作。开展城镇存量用地专项调查工作,调整存量用地结构。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农田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推进工矿和居民点土地复垦。加强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土地产权登记和资产管理,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实行用地及其审批、交易的公开化、程序化管理。加快建立规范、公开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建筑密度,合理配置居住区绿化用地,土地使用功能适当混合。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针对城市建设征地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的不同特点,制定和实施新的移民安置和征地补偿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协调机制,统一管理和协调征地补偿安置,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以提高政府水资源管理能力为重点,理顺水资源所有权统一管理与开发利用行业管理的关系,建立水资源的权属管理和实行水事活动全过程动态调控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体制。以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为中心,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争取国家支持,加快编制和完善我省各主要流域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

出台和完善我省行业用水定额,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政策和技术标准,开展创建节水农业、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城市的活动。大力倡导污水再生利用。

3. 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强化矿权管理,遏制各地不合理竞争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现象。严格执行资源勘查、矿山开发准入条件,促使勘查企业最大限度查明共生伴生资源。强化矿业企业的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加强回采率和综合回收利用率管理。依法从严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建立矿权交易制度。开展新一轮矿产资源勘查评价,推进新基地和老矿山深部、外围的勘查工作,力争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地区中南段区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充分发挥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国家、省区和我省矿业的综合优势,积极推进勘探、利用周边地区矿产资源的工作。

(三)强化能源节约

在大力推进支柱产业建设中,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在严格产业布局、市场准入条件、环境保护标准的条件下,有序发展高耗能产业。突出抓好有色、化工、钢铁、电力、煤炭、建材等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能源生产、输送、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特别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强制性能效指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控制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施技术节能。加大节能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制淘汰高耗能工艺和设备,关停5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推动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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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把发展经济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通过试点、推进清洁生产、促进资源再利用等途径,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把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落到实处。从国民教育、价值导向、消费等方面引导全社会参与循环经济建设,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1. 大力推行可用废弃物资源化。加强对冶金、煤炭、化工、建材、造纸等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各种建筑废弃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推广沼气,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物资,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延伸与耦合,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中水回用和垃圾资源化利用。发挥建材、钢铁、电力等行业废弃物消纳功能,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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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重点抓好冶金、建材、化工、电力、造纸等关键行业的清洁生产,并逐步将清洁生产理念和措施推广到农业、建筑业及服务行业等社会各个领域。以重点工业产业、8大工业基地和工业园区为重点,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清洁生产达标率达到40%左右,建成一批“零排放”企业。

3. 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以技术和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建设为重点,从试验示范入手,逐步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在不同层次建立试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约资源、能源的技术改造。

(五)切实加强生态建设

按照建设绿色云南、生态云南的思路,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生态建设的重点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在高度重视自然恢复的同时,辅之以人工建设,维护总体生态系统稳定,遏制局部区域生态恶化趋势。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切实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探索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网络,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控制新的重大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对生态系统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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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省生态功能区划,为划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科学布局生产力提供依据。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自然遗产地、重要湿地保护工作,力争珠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等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测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保护与恢复。在生态脆弱区,严格控制开发,建立以保护生态功能为主的政绩考核标准;鼓励当地居民外出发展,并逐步扩大生态移民规模;抓住国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机遇,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培养当地居民在保护前提下开发的能力。

(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出发,着力解决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抓好滇池治理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九大高原湖泊环境保护上新台阶;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城市绿化,深化城市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以科学施肥和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为重点,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控制酸雨污染;以辐射源监管为重点,提高辐射环境安全水平;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为重点,治理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

实行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健全环保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以环境评价为切入点,完善环境准入和产业淘汰制度,继续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规划环评,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并监督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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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科教兴滇和人力资源开发战略

(一)优先发展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发展,是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公平协调发展。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和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以学科为主扶持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鼓励发展远程教育、民办教育。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完善布局和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有效的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体系。

把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着力解决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和教育体制改革两大问题。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切实解决农村学生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行教师交流制度。加大督学监管力度。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普通高中,在城镇及经济条件好的农村普及高中教育,解决高中“瓶颈”问题。到2010年,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56万人以上。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中等职业教育与解决“三农”问题、城镇就业结合起来,加快职业教育布局与结构调整。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网,有效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加快培养、培训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46万人。

改善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加强学科建设,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加强统筹协调,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2010年,高校毛入学率达到18%以上,高校在校生总规模达到66.5万人,争取建成3所在全国居于前列的综合性大学。

加强学校德育教育。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着力培育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建立教育成本效益评估体系,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二)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

我省加快发展的最大潜力在于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为重点,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和途径培养人才。重视和加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到2010年,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96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1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3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50万人。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基本适应,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劳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调整发展战略,坚持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改变经济增长过分依赖自然资源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局面。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广泛采用适应劳动力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促使更多人口进入发展进程。到2010年,劳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

加强宏观调控,建立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动态机制。以“培、引、用”三个基本环节为着力点,大力培养和用好现有人才。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各类人才到边疆、贫困地区工作。

培育高素质和高技能的人才队伍。着力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行动”,积极有效地整合技能培训资源,在各类职业学校中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重视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农业职业学校(学院)、成人文化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再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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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的人才市场体系。统筹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资源开发,打通不同所有制之间人才流动配置的通道,消除对人才流动的各类限制。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有利于人才成长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使用、选拔、流动、评价、激励等机制。切实抓好引智工作。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基础上,多渠道、多方式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和智力。积极探索与东盟国家的人才交流与合作,从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需要出发,在搭建云南—东盟双向人才和智力交流平台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加强科技进步

把科技进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以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创新为重点,以有选择的原始创新为基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从资源消耗型经济向资源节约型经济的转变;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实现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增长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增长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自主创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以10个重点产业为主,通过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创新,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并积极向省外、周边国家推广;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一批重大高新技术研发项目及其产业化。加强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发展及其加工的自主创新,主要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技术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撑。提高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支撑和服务能力。

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提升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知识创新体系。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引导和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

培育和建设一批创新团队,为自主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支持力度,改善科普工作条件,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扩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创新省院、省校合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制定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自主创新提供有效保护,促进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产业化。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到2010年,自主创新总体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进入西部先进行列。自主创新的环境和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具有云南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在重点产业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占工业增加值18%以上,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的30%左右。形成一批有较强创新实力的科研开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

八、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一)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大多数人受益的原则,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金融投资体制改革、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经济和社会事业改革,加快形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把政府职能切实转移到协调各阶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调节和社会规制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问责制。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提高政府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各类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流动机制。制定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法规,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进国有资本的有序流转和优化配置,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围绕国有资本经营目标,切实抓好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公开竞价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财政、审计监督,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速培育具有竞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深化公路、水利等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进一步打破垄断,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占生产总值的50%以上。

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称的原则,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措施,明确省级以下政府的事权范围和财政责任划分,调整收支关系。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省直管县试点,调整县乡政府机构设置,提高管理效率,精减财政供养人数。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财政实力。强化财政调节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的职能。加快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增强透明度,建立规范、可操作的财政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逐步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规范统一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快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进行乡财县管的试点工作。完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把农村信用社建设成主要为“三农”服务的地区性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和重组,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金融企业。积极发展证券和保险市场。继续加强银政合作、银企合作。

大力推进投资市场化进程。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加强政府投资的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以独立公开的项目后评估为基础,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改善政府投资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以规划、产业政策和信息引导为基础,以土地、环保、经济安全等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价格等密切配合的投资调控和监管体系。继续推进公路、铁路、地方电力、城市建设、旅游、矿业等专业投资公司的组建和规范运作。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推进价格体制和行政事业收费体系改革,完善公益事业及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行业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

加快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以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为重点,加快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市场,改革土地权益分配体制,强化国有土地所有权。支持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高资本运作水平。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快发展技术市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发展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市场化水平。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推进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形成以公办教育为主,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新体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理顺政府和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关系,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开放的研发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推进科技计划管理、科技评价制度、科研组织管理的改革与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企业化转制步伐。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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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

坚持互利共赢,力争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按照推进合作、促进繁荣、发展云南、服务全国的思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快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建设,使云南成为中国、东南亚、南亚三大合作区域、三大市场的桥梁和枢纽。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孟中印缅合作,扩大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扩大对内开放,积极参与泛珠三角“9+2”区域合作,努力推进与“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与沪浙的合作,加强与川渝等地区的合作。

1. 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在扩大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方面取得大的突破。到2010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82.8亿美元,年均增长12%;五年实际利用外资11亿美元。累计引进省外到位资金1050亿元。力争对外投资达到10亿美元,“走出去”战略迈出重大步伐。改善口岸基础设施,提升口岸综合功能,实行“一站式”通关服务。

2. 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合作。争取在昆明和河口、磨憨、瑞丽、腾冲等国家级口岸、边境沿线设立边境开放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在进一步巩固缅、老、越、泰、柬等国市场的基础上,坚持互利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积极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云南—泰北、云南—老北等已有的合作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云南—缅北合作机制,从全省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出发,针对东盟国家的发展阶段和市场需求,选择具有相对优势和互补性强的产业,沿昆曼、昆河、昆缅等国际大通道布局生产力,实施产业对接和转移。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资源开发、产业培育、人才科技、生态环保、农林、旅游、卫生等方面互惠互利的经济合作,以扩大贸易和合作开发为重点,共同建立面向东南亚的商贸物流基地和出口产品加工基地,联手开拓南亚市场。

3. 积极推进泛珠三角“9+区域合作。把参与“9+区域合作与对东南亚、南亚开放结合起来,使云南成为“9+区域各省区对外经贸合作的桥梁。以开发水电、矿产、生物、旅游等优势资源为重点,开展产业及技术合作。借助“9+合作平台,加快引进沿海发达省区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的步伐;推动“9+区域开展物流、旅游、制造业等重大项目的合作,并为各省区开拓东南亚、南亚市场提供服务;启动珠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珠江下游对上游生态补偿等合作,共同加强珠江流域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4. 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到周边国家投资。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合作。力争“十一五”期间境外投资有较快增长,培育3到5家隶属云南的跨国经营公司,发挥外经骨干龙头企业作用,使本省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做强做大。建立健全为“走出去”服务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逐步在东南亚、南亚国家建立资源合作开发基地、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以及研发中心、咨询服务和营销网络,稳步推进境外投资。加强与缅甸、老挝在禁毒、罂粟替代种植和替代发展方面的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培育替代产业,发展替代经济。

5. 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以互利共赢为目标,以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为重点,以改善投资环境为保障,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加强对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改变各自为政的引资局面,把吸引外资与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制度创新等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省内产业优化升级。立足自身优势和云南利益,鼓励外商参与优势产业的发展,积极促进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环节向我省转移。利用国外贷款加快交通、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吸引海外侨胞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注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提升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到2010年,力争服务贸易进出口达到10亿美元。

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增强处置贸易争端的能力,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密切关注对外开放中带来的技术进步迟缓、收入分配不平等、污染转移、省内利益流失等负面影响,并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

九、构建平安和谐云南

构建平安和谐云南是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消除低生育水平反弹的各种隐患,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控制人口数量过快增长,逐步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08‰。规范人口计划生育执法行为,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积极宣传、推行优生优育,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10年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下降50%。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养老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加快建立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科学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综合决策支持系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加强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1.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对就业的宏观调控。提高各级政府对就业工作的认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投入,建立扩大就业的有效机制。制定和实施符合云南实际的就业促进法规,努力创造公开公正的就业环境。落实和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建设面向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并规范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设。把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之策,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建立和完善就业调查统计制度、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劳动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执法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现劳动力自由和有序流动。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城镇建设,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等非正规就业形式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完善企业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国有企业应尽可能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安置富余人员。支持并规范发展就业中介服务组织。

到2010年,力争新增加城镇就业100万人以上,5年转移农村劳动力600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总人数达到180万人次,五年新获证人数达到70万人次。新培养20万名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总数达到4万名,高级技工以上技能人才在技术工人中的比例从2005年的3.5%提高到2010年的6%。

2.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健全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着力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注重社会公平,特别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营造收入分配公平的社会环境和体制保障,加快建立全体人民充分共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加财政投入并切实向低收入人群倾斜,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和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规范收入分配行为,遏制垄断性分配扩大的势头,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健全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打击权钱交易。

3. 加快健全完善城乡统筹、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继续落实好“两个确保”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加大投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形成方便易得的服务网络,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使更多的人参与和享有社会保障。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设,重点做好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等的养老保险。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规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和使用管理。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用人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全体员工建立工伤保险。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大农村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启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全面实施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实施城乡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灾区、贫困地区群众和城镇低收入人群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加快殡葬制度改革,力争2010年火葬率达到60%。完善优抚保障机制,积极支持倡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到2010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80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以上,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0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0万人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0万人。

4. 积极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提高个人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健全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社会保障性住房为辅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户均一套住房,注重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继续推动通信、计算机普及,鼓励经济环保型轿车进入家庭,促进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通过健全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发展商业保险等措施,努力解除城乡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的价格监管,遏制价格过快上涨。继续发展消费信贷,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三)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1.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明确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疾病防治和预防保健,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鼠疫、疟疾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常见慢性病和职业病,加强免疫工作。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加强多层次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覆盖面广、功能完善、经济有效的医疗保健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发展社区卫生,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构建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改善监督管理,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医疗卫生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和精神卫生工作,提高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县乡卫生管理体制。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实行城乡医务人员交流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护和发展中医药,培育现代中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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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方向,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分级医疗体制,建立各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筹措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和条块分割,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财政补偿政策,规范服务方式和行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下降;推进医药分离,杜绝以药养医,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建立医院、医保、参保人之间的协调机制,明显改善医患、医(疗)保(险)间关系。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特困人群解决就医问题。

到2010年,人均预期寿命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长0.5岁;婴儿死亡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0%左右,达到19.7‰;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5%;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全国平均水平,现代结核病控制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70%;无偿献血率达95%。

2. 继续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全社会体育健身意识,提高大众体育普及程度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人数的比例以及国民体质的主要指标。加强方便居民健身活动的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提升竞技体育总体实力,扩大优势项目。承办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

(四)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1. 提高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开发、监管监察和技术保障体系、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加强交通、消防安全监管,减少交通、火灾事故。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大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各族人民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到2010年,亿元生产总值死亡不超过1人。

2.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的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努力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力度,有效防范和及时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政法技术装备和政法职业建设,保障办案经费。

到2010年,确保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平安县市区”创建标准,努力实现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边疆更加巩固、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安康的“平安云南”建设目标,确保刑事案件总量保持平稳、发案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努力营造团结和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3. 强化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将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视为关系国家安全、民族兴衰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禁毒、防治艾滋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机构和经费。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加大禁毒堵源截流、禁种禁制除源、禁吸戒毒的力度,努力遏制毒品来源和新增吸毒人员滋生。严厉打击贩毒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境外毒品渗透,杜绝易制毒化学物品流入、流出。积极推进境外毒源地替代种植向替代发展转型。落实国家和省艾滋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实施六项防治工程。加大防治艾滋病宣传力度,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检测工作,落实行为干预措施和关怀救助工作,建立艾滋病防治评估体系,努力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到2010年,艾滋病人群的高危行为有明显改变,省内人群的艾滋病发病率有所下降,坚决遏制毒品和艾滋病蔓延的势头,初步打赢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人民战争。

4. 建立健全公共危机应急机制和救援体系。提高社会风险预防意识,确立政府在防范和控制社会风险中的主体地位。政府统一协调,整合公共危机应急资源,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分类,建立统分结合、职责明确、功能全面、灵敏高效的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灾情动态监测、灾情信息快速获取和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针对多灾种和多种类公共危机、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动态灾情跟踪监测系统。

加强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加后勤保障技术和装备投入,提高有效应对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配备适合云南灾害特点及自然环境条件的搜救、调动及后勤保障技术装备;在公共场所规划设置必要的应急疏散通道、避难场所和避险救生设施。建立空间分布合理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和区域性的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动员公众和民间团体,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加强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提高防洪防灾预警和指挥能力,加强对山洪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的防治。加强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增强防震减灾能力,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和综合防御能力。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健全民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搞好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居民自治,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做好党的宗教工作,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边防基础设施和人民防空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和法制监督,加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继续实施普法计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形成全社会依法办事风尚。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以及其它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和民主监督作用。

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加强廉政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快推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

(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群众的战略任务。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扭转急功近利的思想倾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建立和发展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守法、诚信、友善、勤俭、敬业的基本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节约的习惯和品格。坚持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坚持和平友好、平等互利、互相支持、互相学习,推进人类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 增强和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坚持“二为”、“双百”和“三贴近”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改进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加强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解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3.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切实加强公共文化特别是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成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功能齐备、便捷有效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推进文化创新,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作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作品,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加强对不可再生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开发并举。加强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文化传人的保护和传承,杜绝对民族文化资源的掠夺式开发。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保护自然人文景观和历史文物古迹的关系,塑造鲜明的城市文化形象。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推崇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推动民族文化走向世界。

(七)着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建设

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推进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的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和谐基础。探索新时期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模式,提高社区居民和村民自治程度,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作用。

规范引导民间组织有序发展。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公益性、慈善性的基层服务组织,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制定相应的扶持措施,为民间组织从事的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加强和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健全人民调解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式,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建立和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依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加强统计建设。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基层统计调查和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数据源头质量。完善统计调查与监测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和人文发展指标体系,衡量社会和人文发展水平,并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在省委领导下,按照《纲要》的总体部署,动员和组织全省各族人民,实现《纲要》描绘的宏伟蓝图,是各地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把《纲要》作为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大力宣传《纲要》、加快规划法制建设、理顺规划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确保《 纲要 》顺利实施。

——大力宣传。要在宣传部门的协助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纲要》,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各界认知《纲要》、监督实施《纲要》的氛围。

——理顺规划体制。着力解决各类规划的功能范围不清晰、相互不协调问题,抓紧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重点明确《纲要》与其它规划的功能边界。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制度,重点建立《纲要》对其它规划可操作的指导、约束机制。

——加快规划法制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规定,明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规划前期工作、立项、公众参与、论证衔接、批准、发布和实施、评估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要求。

——强化《纲要》的龙头作用。结合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把政府工作从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到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上。建立根据《纲要》审查拟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制度。加强年度计划与《纲要》的衔接。落实依据规划决策重大项目的制度,强化规划在项目立项、审批(核准)中的指导作用。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的基础上,逐年增加政府公益性、基础性建设。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整合政府投资,改进投资方式,加强资金监管,提高投资效益。

——建立健全《纲要》实施的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纲要》实施评价制度,评价的结果向人大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布。人大、政协把监督《纲要》实施作为重要工作之一。《纲要》实施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作为每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干部考核中增加实施《纲要》相关部分的内容。

“十一五”规划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扎实工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奋斗目标,把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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