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第一批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对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50人/天及以上的住宿企业161户给予10万元及以上奖励补助,最高补助标准达100万元/户。
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规认定公示的奖补企业名单及金额,现兑现下达第一批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2790万元。
对昭通、丽江和迪庆等15个州市符合政策条件的住宿企业应补尽补,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经营损失,加快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