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怒江】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
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2-07-05 14:50:04 【字体: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8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 进一步落实科学精准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 

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要求,怒江州各级指挥部均严格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既往措施有不一致的,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为准。

二、分类管理来(返)怒人员 

(一)对 7 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 7 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 7 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抵达目的地后,3 天内完成 2 次核酸检测, 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入境人员实施“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货运司机、返乡学生等特殊群体,按国家、省有关政策管理。 高、中、低风险区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布为准。国内高、 中、低风险区来(返)怒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乡镇(社区)进行报备,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外出。 

三、执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管理要求 

离开泸水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州内流动可不持核酸检测证明。

四、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重点场所高风险职业人群应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和闭环作业后的管控措施;高暴露风险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公共场所应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 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坚持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五、加快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和死亡风险远高于年轻人群, 而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明显降低,由重症转为轻症所需时间也明显缩短。为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请广大老年朋友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7月1日


附:各县(市)指挥部咨询电话: 

泸水市 0886—3898977 

福贡县 0886—3411508 

贡山县 0886—3511979 

兰坪县 0886—321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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