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防控

昆明发布最新通告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

来源:云南网          2021-05-14 10:42:37 【字体:

记者从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当前,部分国家和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流行,印度疫情持续暴发,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依然较高。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13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

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当前,部分国家和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流行,印度疫情持续暴发,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依然较高。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来昆人员登记管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社区(村组)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全面做好来昆、返昆人员的摸排掌握,详细了解行程轨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一旦发现“三非”人员、中国籍偷渡回国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严格管理群众聚集性活动。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方要控制人数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需科学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与规模聚集性活动。

三、认真落实场所防疫工作。公共场所、接待场所、服务场所等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主管部门,经营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入场人数规模,做好体温检测、扫码登记、场所消毒等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防控标准和工作质量,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防控工作,加强内部人员和来访人员管理,避免形成人群规模聚集。到信访接待场所反映诉求的,涉及人数较多的要按照规定选派代表反映诉求,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规模聚集,减少和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特此通告。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5月13日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