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结果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8-22 16:52:25 【字体:

云发改基础〔2022〕873号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批复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楚发改基础〔2022〕262号)收悉。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是云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项目之一,项目代码为2019-532301-48-01-004445。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执行《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云办通〔2020〕19号)、《云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云政办发〔2022〕1号),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加快区域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促进民族团结,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主线长101.224公里,起点位于楚雄市子午镇北侧,顺接在建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并通过子午枢纽连接G8012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止点位于普洱市景东县文龙镇南侧,设枢纽立交接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主要控制点:以口、下达苴、马龙河、小中村、自雄河、西舍路镇、龙街乡、瓦伟河、文龙镇。

主线共设桥梁75座,其中特大桥6座、大桥43座、中小桥26座;设隧道33座,其中特长隧道7座、长隧道13座、中短隧道13座;设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枢纽式互通立交2座、一般互通5座。

同步建设2条立交连接线,其中西舍路立交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路线长4.9公里;龙街立交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线长4.9公里。

项目设置收费站5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监控分中心2处、养护工区2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站2处、高速公路交警管理站2处。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421418.0798万元(楚雄段1893279.0387万元,普洱段528139.0411万元)。其中:省级安排支持资金202450万元,楚雄州人民政府出资66108.7421万元,楚雄市人民政府出资154253.7314万元,普洱市人民政府出资61471.1425万元,合计484283.616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其余80%的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方申请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解决。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本金的筹措,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四、收到批复文件后,尽快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程序报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土地利用方案(包括连接线)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200044号)要求执行,严格控制新增用地规模。

(二)结合区域路网、城乡规划以及沿线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地质水文等建设条件,加强总体设计,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绕避不良地质,合理控制投资。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避免产生废置工程。

(三)加强水文地质勘察,充分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并提出具体的预防处理措施,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四)工程方案设计应紧密结合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专项评价结论及其批复意见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环境,避免高填深挖,合理设置弃土(弃渣)场地,避免弃土(弃渣)破坏生态环境。

(五)马龙河特大桥采用双塔斜拉桥方案、礼杜江特大桥采用双塔梁悬索桥方案,均为本项控制性工程,建设难度大。应加强两岸陡坡稳定性对桥梁墩台影响的研究,并对峡谷场地大跨度悬索桥抗震、抗风性能做专题研究;结合路线、互通方案,地形地质条件,对桥跨和桥梁结构进行优化。

(六)哀牢山特长隧道长11.35公里,为本项目控制性工程,应深化对隧道水文地质条件、洞口和洞体稳定性、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特性的勘察和评价。分析不良地质对隧道建设的影响,重点查明地质形态、产状及变化规律,为隧道建设提供依据。

五、请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项目路线穿越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六、请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把保护环境和生态、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避免对沿线生态的破坏,同步推进沿线景观绿化工程的建设。项目建成后要做好沿线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七、请督促建设单位规范完成用地报批工作,涉及占用耕地的,足额落实补充耕地费用,按照“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按照法律法规,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将对生态功能的影响降到最低。项目应避让历史文化保护区域。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请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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