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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云南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2018-07-24 08:30:00 【字体:

2018年6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云南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8〕31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为了便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具体内容,现就《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与支持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5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总体方案》要求加强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明确指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遴选条件、遴选程序和支持方式。《实施办法》提出:有关部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考生招生、人事制度、经费管理、学位授权、科研评价等方面切实落实建设高校自主权。

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云南大学入选国家首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扩大云南大学办学自主权,激发云南大学办学活力,结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等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云南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条件保障、强化管理考核、加强组织领导4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全面深化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支持云南大学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动态调整和备案制的编制管理改革;自主设置内部机构,自主确定聘用管理办法、自主聘用和解聘工作人员;简化审批流程,实行人员调配备案管理;试点管理人员职员职级制改革;实施评审结果备案制,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改革;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2.深化采购制度改革。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将扩大学校采购自主管理权限,支持云南大学创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服务模式,自行组织采购,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利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网上竞价采购。

3.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与省社科联等部门支持云南大学按照项目科研周期统筹使用省级科研经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校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在省级项目和优秀成果评选中予以支持,并支持学校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专业化项目管理试点工作。

4.深化外事管理体制改革。条件成熟时,授权云南大学自行审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省管干部除外)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出具有关任务批件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支持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及科研联合攻关。

5.深化学科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云南大学设立“学科特区”,赋予“学科特区”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更大权限,创新考评机制,以提升学科的自我评价、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建立符合一流学科建设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自我评价调整机制,充分调动“学科特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

(二)第二部分:加强条件保障

1.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府、学校、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制定完善的资金规划和年度使用计划。2018-2020年省财政投入不少于2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2.加强资源整合。推进云南大学与省内有关高校的整合,支持云南大学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

3.加快平台建设。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在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引进、科研平台、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云南大学倾斜支持,特事特办,优先审批。

(三)第三部分:强化管理考核

1.强化绩效管理。强化目标导向和实绩考核,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改革任务、实时进展、预期成效等进行常态化监管,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2.强化目标考核。根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立“年度报告、中期评价、终期考核”的评价机制,完善过程管理和动态考核评价办法。以人才培养成效、师资队伍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提高建设成效。

(四)第四部分,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省级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等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总体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为云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营造良好环境。

3.云南大学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聚焦建设和改革重点任务,分步组织实施,全面加快建设,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祖国西南边疆,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综合性、国际性、研究型世界一流大学。

三、主要特点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成立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体现了加快推进云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对于云南高等教育和云南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建改并进,以改促建。《意见》结合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抓住教育领域改革的人事、采购、科研等5个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改革,最大限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三)强化考核,保障有力。《意见》明确要求强化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提出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考评实现动态调整。同时,明确从经费投入、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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