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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来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08-03 15:00:00 【字体: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便于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等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若干意见》的背景

近两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总目标和“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旅游产业的总要求,按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云南省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等工作部署,我省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务实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旅游强省建设。通过努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旅游投诉大幅下降,旅游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带动效应愈加凸显。

当前,我省旅游也还存在“不合理低价游”经营模式还未根除,服务品质还不够高,市场秩序还未彻底好转,治理能力还不够强,产品供给还不充足,产业发展支撑能力还不强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决定,要针对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破解发展难题和瓶颈制约,研究出台更加有力的措施,以来一场“旅游革命”的勇气,彻底整治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云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把云南打造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为此,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围绕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构建旅游诚信体系、提升旅游供给能力、重构旅游管理机制四个方面,着力推动“旅游革命”。6月25日,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7月17日,十届省委常委会第90次(扩大)会议进行了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7月24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二、《若干意见》起草的总体考虑

在起草过程中,围绕落实旅游产业发展“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总要求,落实“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就是云南”的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破解难题为目标,立足措施不一定全面,但一定要过硬、管用。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着力破解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难点。紧紧抓住“不合理低价游”这一根本性问题,通过加强对旅游团队运行的动态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根除“不合理低价游”。二是着力提升旅游品质。按照建立一套涉及旅游产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的旅游标准体系和诚信体系,使旅游标准成为云南旅游的服务指南,成为管理的工作依据;使诚信指数成为评价旅游企业优劣的重要指标,成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的重要参考。三是立足优势特色资源突出市场需求导向。以全域旅游的高度来重新思考、定位和谋划旅游产业发展,以打造旅游目的地、建设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引进和培育知名旅游品牌、发展智慧旅游为重点,着力提升旅游供给能力。四是着力改革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推动行业协会改革实现自律管理,构建政府部门旅游监管、投诉处置体系,加强旅游综合监管考评,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使旅游市场监管更有效、行业自律更完善,投诉处置更高效、矛盾化解更及时。

三、《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4个方面18条,具体内容是:

(一)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共3条,主要针对旅游市场依然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及其引发的系列问题,坚定不移的执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按照自我更新、自我革命的要求,以一抓到底的决心,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意志,以越来越严的基调,继续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取消和吊销一批旅行社、导游、购物场所的经营资质,坚决根除“不合理低价游”;二是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运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团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旅行社变更行程、指定购物、导游强迫购物等行为进行及时查处;三是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欺诈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涉旅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构建云南旅游诚信体系共3条,主要针对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着力打造旅游服务云南品质。一是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旅游服务云南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标准体系,加大旅游标准实施力度,建立旅游服务“云南标准”;二是建立由政府评价、专业评价、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服务评价体系,对我省旅游企业开展评价;三是建立旅游服务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诚信评价结果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三)提升旅游供给能力共8条,主要针对我省旅游有效产品供给相对不足、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化与新科技应用落后等问题和短板,全面提升旅游供给能力。一是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重点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旅游者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二是积极推动高A级景区创建,到2020年,创建5A级景区15家以上,达到5A级创建标准的景区20家,力争4A级以上景区超过100家。大幅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索道、接驳车船价格,降低云南旅游线路产品成本;三是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新建、改建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旅游厕所3400座以上;四是围绕全省32条精品自驾旅游线路的规划布局,加快沿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通重点旅游线路的断头路,建设一批最美旅游线路;五是推进和优先支持32条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沿线汽车旅游营地建设,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到2020年建成200个以上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汽车旅游营地,培育形成汽车租赁公司10家以上,在省内旅游市场投放各类旅游租赁车辆100000辆以上;六是围绕全省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以餐厅、厕所、停车场、便利店、4G网络、绿化景观、建筑外观风貌为重点,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七是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加快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全面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整合,培育一批旅游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推动品牌化管理、连锁化经营、个性化服务、特色化发展;八是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以“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为抓手,加快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四)重构旅游管理机制共4条,主要针对旅游监管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属地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在继续推行“1+3+N+1”旅游综合监管模式的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体制和监管方式。一是推动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支持协会开展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强化州(市)、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按照“1+3+N+1”旅游综合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各级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构建全省旅游市场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指挥调度体系,及时处置各类涉旅事务;三是建立健全“1+16+129+X”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所有涉旅投诉均纳入快速处置机制;四是坚持每季度对州、市人民政府监管效能进行量化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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