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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办公室          2019-06-05 08:43:00 【字体:

2019年5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19〕51号,以下简称“75条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生活方式,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的同等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我们将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为此国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中组部等29个部门于2018年2月28日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31条措施”),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也是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行动。

二、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主要依据。一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二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法〉的通知》,惠台“31条措施”等7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是云南省及省直有关部门政策规定,包括云南省“一带一路”建设和沿边开放开发,辐射中心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等有关政策规定共15份。

(二)制定过程。根据贯彻落实惠台“31条措施”要求,2018年4月,省台办、省发改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广泛调研,在借鉴了其他省区市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开展起草工作,拟订了《云南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建议。一是多次与工信、教育、科技、民政、人社、国土、农业、税务等部门会商交换意见;二是3轮书面征求44家省直部门的意见建议近150余条;三是召开全省州市台办主任会议和台胞台商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50余条;四是部分条款借鉴天津、上海、江苏、福建等沿海发达省区市,以及广西、四川、重庆、贵州等西南省区市的做法和经验;五是征求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和省审计厅的意见建议;六是2018年12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意见建议,46家单位参加共收集意见建议41条,采纳意见38条,未采纳意见2条,部分采纳意见1条(对未采纳原因进行了说明),10家无意见。经多次梳理论证,反复会商修改后,省台办、省发改委联合对形成的“75条措施”作了合法性审查说明,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对形成《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作了合法性审查。七是2019年4月15日经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八是2019年4月30日经省委第12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九是2019年5月20日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三、制定“75条措施”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

(一)重要意义。“75条措施”的出台,是云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及惠台“31条措施”的重要举措;是云南服务对台工作大局,践行“两岸一家亲”“两岸命运共同体”等新思想新理念的有力措施;是主动与台湾同胞分享云南发展机遇,全面深化云台交流合作,促进云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台商台企在云南投资兴业,更好地融入云南“一带一路”建设,参与云南辐射中心和“三张牌”建设,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将有利于扩大两地在各领域、各界别、各行业的交流交往,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云南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将有利于进一步增进台湾同胞福祉,促进两地民众心灵契合。

(二)主要内容。“75条措施”涉及促进云台经贸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以及方便台胞在云南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内容,涵盖数十个领域,开放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涉及部门之多前所未有,在云南对台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75条措施”共分为五大类75条。第一大类:云台经贸交流合作。共34条,涉及“制造强国”行动计划、产业、土地、财税、科研、金融、工商、环保、政府采购、基础设施、招投标、进出口通关等内容。第二大类:云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共12条,涉及教育、文化、工会、评先评优、广播影视、图书、体育等内容。第三大类:台胞在云南学习实习。共7条,涉及学习、实习、培训、就医、入学等内容。第四大类:台胞在云南就业创业。共13条,涉及人才申报计划、求职就业、创业、医养、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等内容。第五大类:台胞在云南居住生活。共9条,涉及银行卡办理、电子支付、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租房、社会保险、住宿、旅游、紧急救助等内容。

四、“75条措施”主要特点

“75条措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原则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四个特点:(一)突出同等待遇。“75条措施”在产业、文化、教育、科技、财税、土地、金融等领域,给予台资企业与云南企业同等待遇;鼓励台企台商台胞和台湾社团来云南开展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并提供同等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台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云南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和生活,逐步为他们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二)契合云南发展。“75条措施”结合云南与台湾各具优势且产业互补性强的实际,突出云南辐射中心及沿边开发开放、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政策,鼓励和帮助台企以加工贸易、跨境贸易等多种形式参与中越、中老、中缅经济合作区建设,拓展南亚东南亚市场,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依法享受我省投资、税收、厂房、设备、物流、用电扶持等优惠政策。(三)回应台胞诉求。“75条措施”充分考虑台资企业和台胞的特殊情况、普遍关切和困难需求,从台胞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为台胞量身定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办法,回应了台胞关心的银行卡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子女就读、就医、旅游、住宿、报考执业资格证等热点问题,为他们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四)提供便捷服务。“75条措施”体现云南以“真心、诚心、爱心”为台胞服务承诺,以便利化为目标,突出主动服务,为台胞来滇投资、学习实习、创业就业、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五、“75条措施”亮点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的“三个定位”,聚焦中央惠台“31条措施”,结合云南边境线长、口岸多、园区种类多等优势,根据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经济”等要求,着力推进“开放前沿,辐射中心”建设,集合我省享有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实验区及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政策和措施叠加,出台鼓励台资企业依托各类园区、口岸等平台参与“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等有亮点的措施。

(一)以重大奖补政策鼓励台资入滇。比如第1条:“鼓励和帮助台商参与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等相关产业建设。”第31条:“按照《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鼓励支持台资企业来滇投资绿色食品产业。新增种植、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5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按5%给予一次性奖补;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第62条:“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和台湾法人与大陆同胞和大陆法人合资合作,在云南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

(二)以优惠措施鼓励台资参与“辐射中心”建设。如第10条:“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我省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口岸建设、旧城改造、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平参与招投标。”第15条:“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依托各类园区、口岸等平台参与“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吸台商台企以加工贸易、跨境贸易等多种形式参与中越、中老、中缅经济合作区建设,拓展东盟、南亚市场,并享受边境合作区、跨境合作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边境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第32条:“加强台资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云南台资企业可同等享受重点产业发展、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等方面的用电扶持政策。”

(三)以降低生产要素成本促进台资落户园区。为鼓励台资企业落户滇中新区,按照第16条中《关于促进台湾企业落户云南滇中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相应享受税收、投资、用地、厂房、设备、资金、出口、物流、技术、人才等相关优惠政策。”如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达到投资强度、产值和税收要求的,工业用地的价格按不高于15万元/亩执行。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实行“一企一策”政策。按照采购并投入项目生产和研发使用的成套高新技术设备采购金额20%进行补贴。根据项目年产值给予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支持,额度最高可以达到项目需要流动资金的50%,前三年最高给予全额利息补助。

(四)以可行性措施增进台胞在滇获得感。为台湾同胞来滇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让台胞有更多的获得感。如第40条:“在云南工作的台湾同胞可参加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表彰奖励活动评选。”第50条:“台湾同胞享受就医定点绿色通道。”第51条:“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入学和升学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享受当地对台湾同胞子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报考有关高校。”第54条:“协助来云南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台湾专业人才申报国家人才计划,鼓励来云南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台湾专业人才申报云南省人才计划。”第60条:“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高校等通过自建、合建、联建等方式,建设以台湾大学生为重点的“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园”,省政府适时对优秀示范园给予奖补。”第67条:“鼓励在云南的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为台湾同胞办卡开户提供便利,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使用电子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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